日前,江蘇省淮安市建設局會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和市環保局四部門共同簽署頒發《淮安市預拌砂漿生產和使用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市區從2009年7月1日起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市各有關部門要齊抓共管,確保預拌砂漿在工程建設中推廣應用,要逐步將預拌砂漿的使用納入招投標管理。同時,鼓勵和扶持預拌砂漿生產企業采用先進生產工藝,應用各種工業廢渣。凡應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工程,未經批準擅自在施工現場攪拌砂漿的,將被責令停工整頓,限期改正,并且該工程不得參與各類工程評優活動,且預收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不予退還。
《辦法》規定:市區從2009年7月1日起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市各有關部門要齊抓共管,確保預拌砂漿在工程建設中推廣應用,要逐步將預拌砂漿的使用納入招投標管理。同時,鼓勵和扶持預拌砂漿生產企業采用先進生產工藝,應用各種工業廢渣。凡應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工程,未經批準擅自在施工現場攪拌砂漿的,將被責令停工整頓,限期改正,并且該工程不得參與各類工程評優活動,且預收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