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提高工程質量,改善城市環境,南康市近日出臺了該市城市規劃區預拌混凝土管理辦法,從現在起南康市城區以及鄰近6個鄉鎮全面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
南康市對城市規劃區預拌混凝土的適用范圍、使用條件、組織實施、核查驗收、監督、獎勵、處罰等做了規定,對規定區域內使用混凝土總量500立方米以上或者一次使用混凝土量50立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以及大中型交通、能源、水利、港口等工程建設項目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按規定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建設工程,在上報計劃、編制概算、確定投資、編制預算時應當將使用預拌混凝土作為必要條件。南康市規定建設單位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注明建設工程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對應當使用而未使用預拌混凝土、未經同意擅自現場攪拌混凝土的,應當依法責令停止、限期改正、給予行政處罰。
南康市對城市規劃區預拌混凝土的適用范圍、使用條件、組織實施、核查驗收、監督、獎勵、處罰等做了規定,對規定區域內使用混凝土總量500立方米以上或者一次使用混凝土量50立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以及大中型交通、能源、水利、港口等工程建設項目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按規定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建設工程,在上報計劃、編制概算、確定投資、編制預算時應當將使用預拌混凝土作為必要條件。南康市規定建設單位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注明建設工程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對應當使用而未使用預拌混凝土、未經同意擅自現場攪拌混凝土的,應當依法責令停止、限期改正、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