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年來,生活中的點點滴滴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就拿水來說,改革開放之前,農民要跑很遠的山路擔泥漿水吃,難以想象有一天能喝上自來水。現在可好了,擰開水龍頭就有自來水,方便又衛生,省事多了……”日前,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農民李明文看著自家新建的自來水井高興地說。和李明文一樣,樂山市300多萬群眾無不受益于水利建設。
樂山地處四川盆地向西南山地過渡帶,山區面積占64.4%,由于水資源分布時空不均,開發利用率低,十年九旱,壩區洪澇時有發生,薄弱的水利基礎設施一度成為制約當地農業生產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瓶頸。改革開放30年來,樂山水利堅定不移地實施依法治水戰略,積極探索水利改革的新路,水利事業取得了長足進步,在抵御自然災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為全市糧食增產、農民增收以及農村生活生產條件改善作出了積極貢獻。
積極探尋改革新路 水利事業蓬勃發展
——積極向上爭取資金,大力抓好水利項目建設。改革開放以來,樂山市緊緊圍繞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和農村環境改善等目標,千方百計加大投入力度,改善農村水利基礎設施,積極動員全社會力量興辦水利,水利事業呈現蓬勃發展態勢。據不完全統計,30年來全市共爭取水利建設項目投資22億元,累計建成各類水利工程1.5萬處,蓄引提水能力達14.54億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積150萬畝,節水灌溉面積38.6萬畝;整治病險水庫200座,水庫蓄水量達2.4億立方米;治理旱山村58個,解決旱片死角地區3.4萬畝耕地用水。這些年,樂山市水利局先后10次榮獲四川省政府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競賽“李冰杯”,成功創建全國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示范城市,6個區(縣)建成全國水電農村電氣化縣。
——始終堅持依法治水方略,水資源管理水平顯著提高。自水法頒布實施后,樂山市水政水資源管理機構相繼建立,狠抓水資源管理的科學規劃,先后編制完成《樂山市水資源調查、評價規劃報告》等涉水項目規劃報告20余個;堅持開展主要江河和重點水庫水質監測,按季編發《全市主要江河河段水環境通報》,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樂山市水資源公報》,為政府宏觀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大力推行取水許可和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制度,依法收取的各項水利規費,按照“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政策,專項用于水利項目建設;全面深化水利綜合執法,組建水利綜合執法隊伍,建立完善相關配套制度,理順水行政執法體制,全面落實日常巡查制度,嚴厲查處各類涉水違法事件。
——開展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樂山市屬水土流失中度侵蝕區,早在上個世紀80年代初就成立了水土保持辦公室。30年來,該市嚴格執行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重點查處嚴重違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開發建設項目,切實防止人為水土流失現象的發生,水土流失勢頭得到有效遏制。特別是1998年四川省政府作出停止天然林采伐決定以來,通過退耕還林(草)、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理、水土流失治理等項目,使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54.32%,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市水土保持工程投資達1.3億元,其中國家補助6009萬元,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8.7萬公頃。2003年,樂山成功創建了“全國城市水土保持示范城市”。
——堅定不移實施水管體制改革,水管單位煥發生機和活力。為改變基層水管單位“事業性質不清、功能定位不準,管理體制不順、運行機制不活,經費來源不暢、收支矛盾突出,機構設置臃腫、人員結構失衡,社會保障程度低、養老和醫療負擔重”等現狀,2003年以來,樂山市通過科學合理的定性,將全市水管單位分類定性為純公益性或準公益性事業單位,從根本上解決了水管單位多年來機構性質不清、功能定位不準的問題;同時承擔發電、供水的部門剝離為下屬企業,做到事企分開,由此解決了經費來源,落實了社會保障,改革了內部機制,并于2007年12月全面完成國管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
遵循以人為本理念 民生水利惠澤民生
——大力改善農村生活生產條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上個世紀70年代,樂山市把修建農村飲水解困工程納入小型水利建設范疇,每年從財政小農水資金中安排10萬~20萬元,逐步解決群眾生活用水問題。1984—2004年的20年間,全市累計投入1.55億元,解決了91.71萬人的飲水困難。隨著工業迅猛發展和城鎮化進程加快,樂山市農村飲水解困也不斷向縱深推進,在基本解決人民群眾有水吃的基礎上,重點轉向解決農村飲水不安全問題。從2005年起,樂山市農村飲水工作突出“三個轉變”,即從飲水解困向安全飲水轉變、從有水喝向喝好水轉變、從低層次飲水工程向精品飲水工程轉變,高起點規劃,高標準設計,高質量建設,高效能管理。4年間,全市共投入專項資金1.2億元,解決了34萬人的飲水不安全問題。
——因地制宜發展水產業,農民增收的支柱項目迅速壯大。30年來,以農民增收為核心,以調整產業結構、大力發展休稻漁業和無公害養殖為重點,樂山市狠抓水產品標準化建設、水生生物防疫體系建設、漁業資源保護和安全生產,2007年全市水產品養殖面積達6924公頃,農民人均漁業增收26元。
——努力構建防洪安全體系,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革開放以來,樂山市始終把“治水興樂”“抗旱奪豐收、防汛保平安”作為加快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戰略,立足防大汛、救大災,加大防洪投資力度,形成了較為完備的防洪安全體系,防洪工程抗御洪水能力明顯提升。目前,全市已建成江河堤防、護岸345.9公里,修建救生高臺196個,可救助5.89萬人。同時,全市江河防洪工程建設由單一的防洪功能轉變為與城市發展、交通建設、重大項目布局等緊密結合,沿江城市形象明顯提升,城市功能進一步優化。防洪非工程措施得到加強,建立市、縣、鄉(鎮)和部門及企業防汛指揮機構2000余個,組織搶險隊伍700余支,計3萬余人,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價值達2000萬元,成功抗御了多次特大暴雨災害。
提升建設管理水平 服務經濟社會大局
——廣泛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不斷增強。針對灌區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滲漏嚴重等狀況,樂山市從1979年起把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列入水利建設的重要內容,并于上世紀90年代開始對水庫大壩進行安全鑒定。30年來,該市共投入1.5億元,對200座水庫的動態病害進行了除險加固,確保了灌區群眾的生活穩定、生產發展和生命財產安全。與此同時,樂山市因地制宜,注重效益,大力實施渠道漿砌石、混凝土防滲,推廣薄殼U形槽、低壓混凝土管道灌溉以及微灌技術,開展節水示范項目建設,實施節水灌溉措施面積21.6萬畝,保證了全市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不斷增強,畝均年增產糧食50~80公斤,畝均節水200~400立方米,相當于7座中型水庫的年供水量。
——大力抓好抗旱水源建設,保農業豐收。為解決丘陵區無水源旱片死角地帶的生產和生活用水困難,上世紀80年代初期,該市就開展了以微型水利工程為主的旱山村治理工作,采取“民辦公助、以獎代補”措施,堅持不懈地發動群眾大搞抗旱水源建設,一大批小微型水利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改革開放以來,全市旱山村治理共投入7827萬元,達標治理旱山村58個,新建整治小微型水利工程8344處,新增供水1096萬立方米,旱片死角變成了豐收的田野。
——大力開發江河流域水力資源,地方電力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樂山市堅持“自建、自管、自用”方針,按照“多渠道、多層次、多模式”辦電原則,地方電力發展取得了突破性進展。1992年,樂山電力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為全國第一家上市的地方電力企業。截至2007年年底,全市地方電力企業達159個,擁有固定資產近44億元,其中水電站資產30.3億元;建成農村水電站233座,裝機容量50.83萬千瓦。地方電力的蓬勃發展,為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了能源保證。同時,農村水電的開發,尤其是實施小水電代燃料,在生態建設方面發揮了顯著效益。
“改革開放宏偉戰略的實施,促進了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也對水利事業發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隨著當前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深入開展,樂山水利的發展目標更加清晰,治水思路更加明確,工作措施更加具體。我們有理由相信,樂山水利的明天一定會更加美好。”回顧過去,展望未來,樂山市水利局局長楊良清充滿了信心和期待。
樂山地處四川盆地向西南山地過渡帶,山區面積占64.4%,由于水資源分布時空不均,開發利用率低,十年九旱,壩區洪澇時有發生,薄弱的水利基礎設施一度成為制約當地農業生產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瓶頸。改革開放30年來,樂山水利堅定不移地實施依法治水戰略,積極探索水利改革的新路,水利事業取得了長足進步,在抵御自然災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為全市糧食增產、農民增收以及農村生活生產條件改善作出了積極貢獻。
積極探尋改革新路 水利事業蓬勃發展
——積極向上爭取資金,大力抓好水利項目建設。改革開放以來,樂山市緊緊圍繞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和農村環境改善等目標,千方百計加大投入力度,改善農村水利基礎設施,積極動員全社會力量興辦水利,水利事業呈現蓬勃發展態勢。據不完全統計,30年來全市共爭取水利建設項目投資22億元,累計建成各類水利工程1.5萬處,蓄引提水能力達14.54億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積150萬畝,節水灌溉面積38.6萬畝;整治病險水庫200座,水庫蓄水量達2.4億立方米;治理旱山村58個,解決旱片死角地區3.4萬畝耕地用水。這些年,樂山市水利局先后10次榮獲四川省政府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競賽“李冰杯”,成功創建全國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示范城市,6個區(縣)建成全國水電農村電氣化縣。
——始終堅持依法治水方略,水資源管理水平顯著提高。自水法頒布實施后,樂山市水政水資源管理機構相繼建立,狠抓水資源管理的科學規劃,先后編制完成《樂山市水資源調查、評價規劃報告》等涉水項目規劃報告20余個;堅持開展主要江河和重點水庫水質監測,按季編發《全市主要江河河段水環境通報》,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樂山市水資源公報》,為政府宏觀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大力推行取水許可和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制度,依法收取的各項水利規費,按照“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政策,專項用于水利項目建設;全面深化水利綜合執法,組建水利綜合執法隊伍,建立完善相關配套制度,理順水行政執法體制,全面落實日常巡查制度,嚴厲查處各類涉水違法事件。
——開展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樂山市屬水土流失中度侵蝕區,早在上個世紀80年代初就成立了水土保持辦公室。30年來,該市嚴格執行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重點查處嚴重違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開發建設項目,切實防止人為水土流失現象的發生,水土流失勢頭得到有效遏制。特別是1998年四川省政府作出停止天然林采伐決定以來,通過退耕還林(草)、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理、水土流失治理等項目,使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54.32%,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市水土保持工程投資達1.3億元,其中國家補助6009萬元,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8.7萬公頃。2003年,樂山成功創建了“全國城市水土保持示范城市”。
——堅定不移實施水管體制改革,水管單位煥發生機和活力。為改變基層水管單位“事業性質不清、功能定位不準,管理體制不順、運行機制不活,經費來源不暢、收支矛盾突出,機構設置臃腫、人員結構失衡,社會保障程度低、養老和醫療負擔重”等現狀,2003年以來,樂山市通過科學合理的定性,將全市水管單位分類定性為純公益性或準公益性事業單位,從根本上解決了水管單位多年來機構性質不清、功能定位不準的問題;同時承擔發電、供水的部門剝離為下屬企業,做到事企分開,由此解決了經費來源,落實了社會保障,改革了內部機制,并于2007年12月全面完成國管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
遵循以人為本理念 民生水利惠澤民生
——大力改善農村生活生產條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上個世紀70年代,樂山市把修建農村飲水解困工程納入小型水利建設范疇,每年從財政小農水資金中安排10萬~20萬元,逐步解決群眾生活用水問題。1984—2004年的20年間,全市累計投入1.55億元,解決了91.71萬人的飲水困難。隨著工業迅猛發展和城鎮化進程加快,樂山市農村飲水解困也不斷向縱深推進,在基本解決人民群眾有水吃的基礎上,重點轉向解決農村飲水不安全問題。從2005年起,樂山市農村飲水工作突出“三個轉變”,即從飲水解困向安全飲水轉變、從有水喝向喝好水轉變、從低層次飲水工程向精品飲水工程轉變,高起點規劃,高標準設計,高質量建設,高效能管理。4年間,全市共投入專項資金1.2億元,解決了34萬人的飲水不安全問題。
——因地制宜發展水產業,農民增收的支柱項目迅速壯大。30年來,以農民增收為核心,以調整產業結構、大力發展休稻漁業和無公害養殖為重點,樂山市狠抓水產品標準化建設、水生生物防疫體系建設、漁業資源保護和安全生產,2007年全市水產品養殖面積達6924公頃,農民人均漁業增收26元。
——努力構建防洪安全體系,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革開放以來,樂山市始終把“治水興樂”“抗旱奪豐收、防汛保平安”作為加快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戰略,立足防大汛、救大災,加大防洪投資力度,形成了較為完備的防洪安全體系,防洪工程抗御洪水能力明顯提升。目前,全市已建成江河堤防、護岸345.9公里,修建救生高臺196個,可救助5.89萬人。同時,全市江河防洪工程建設由單一的防洪功能轉變為與城市發展、交通建設、重大項目布局等緊密結合,沿江城市形象明顯提升,城市功能進一步優化。防洪非工程措施得到加強,建立市、縣、鄉(鎮)和部門及企業防汛指揮機構2000余個,組織搶險隊伍700余支,計3萬余人,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價值達2000萬元,成功抗御了多次特大暴雨災害。
提升建設管理水平 服務經濟社會大局
——廣泛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不斷增強。針對灌區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滲漏嚴重等狀況,樂山市從1979年起把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列入水利建設的重要內容,并于上世紀90年代開始對水庫大壩進行安全鑒定。30年來,該市共投入1.5億元,對200座水庫的動態病害進行了除險加固,確保了灌區群眾的生活穩定、生產發展和生命財產安全。與此同時,樂山市因地制宜,注重效益,大力實施渠道漿砌石、混凝土防滲,推廣薄殼U形槽、低壓混凝土管道灌溉以及微灌技術,開展節水示范項目建設,實施節水灌溉措施面積21.6萬畝,保證了全市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不斷增強,畝均年增產糧食50~80公斤,畝均節水200~400立方米,相當于7座中型水庫的年供水量。
——大力抓好抗旱水源建設,保農業豐收。為解決丘陵區無水源旱片死角地帶的生產和生活用水困難,上世紀80年代初期,該市就開展了以微型水利工程為主的旱山村治理工作,采取“民辦公助、以獎代補”措施,堅持不懈地發動群眾大搞抗旱水源建設,一大批小微型水利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改革開放以來,全市旱山村治理共投入7827萬元,達標治理旱山村58個,新建整治小微型水利工程8344處,新增供水1096萬立方米,旱片死角變成了豐收的田野。
——大力開發江河流域水力資源,地方電力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樂山市堅持“自建、自管、自用”方針,按照“多渠道、多層次、多模式”辦電原則,地方電力發展取得了突破性進展。1992年,樂山電力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為全國第一家上市的地方電力企業。截至2007年年底,全市地方電力企業達159個,擁有固定資產近44億元,其中水電站資產30.3億元;建成農村水電站233座,裝機容量50.83萬千瓦。地方電力的蓬勃發展,為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了能源保證。同時,農村水電的開發,尤其是實施小水電代燃料,在生態建設方面發揮了顯著效益。
“改革開放宏偉戰略的實施,促進了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也對水利事業發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隨著當前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深入開展,樂山水利的發展目標更加清晰,治水思路更加明確,工作措施更加具體。我們有理由相信,樂山水利的明天一定會更加美好。”回顧過去,展望未來,樂山市水利局局長楊良清充滿了信心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