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建設廳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密切關注該地區劣質水泥流入施工現場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的情況,并加強有關防范工作,今后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和施工現場使用的水泥,將增加監督抽檢頻次,對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的抽檢每月應不少于1次,對施工現場使用的水泥抽檢不少于有見證取樣送檢數量的10%。
發現問題的,要加大對相應批次水泥的抽檢,并跟蹤其流入施工現場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杜絕劣質水泥流入工地。工程質量監測機構如在監測過程中發現劣質水泥,要及時向當地工程質量監督站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在有條件的地區和工程項目應推廣使用預拌砂漿。
發現問題的,要加大對相應批次水泥的抽檢,并跟蹤其流入施工現場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杜絕劣質水泥流入工地。工程質量監測機構如在監測過程中發現劣質水泥,要及時向當地工程質量監督站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在有條件的地區和工程項目應推廣使用預拌砂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