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湖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近日,有群眾反映湖州市南潯潯南新村二期等幾處在建工地有使用劣質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的現象。根據舉報,市質監局迅速組織執法人員,對該工地進行了嚴格的檢查。
經檢測,南潯潯南新村二期1號 、2號、8號樓在建工地,使用的外標明為“3LWG10”、“2HL12”的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其力學性能均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執法人員說,使用這樣的鋼筋,鋼筋混凝土的整體牢固性能降低,極易發生變形甚至斷裂,從而引發工程質量事故,甚至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法人員責令各建設施工單位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產品,并進一步追蹤產品來源,對銷售此類不合格鋼筋的銷售商進行了嚴厲處罰。對于已經使用到建設工程中的產品,將及時把案件移送到相關部門處理。
經檢測,南潯潯南新村二期1號 、2號、8號樓在建工地,使用的外標明為“3LWG10”、“2HL12”的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其力學性能均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執法人員說,使用這樣的鋼筋,鋼筋混凝土的整體牢固性能降低,極易發生變形甚至斷裂,從而引發工程質量事故,甚至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法人員責令各建設施工單位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產品,并進一步追蹤產品來源,對銷售此類不合格鋼筋的銷售商進行了嚴厲處罰。對于已經使用到建設工程中的產品,將及時把案件移送到相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