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各工業集中區工程項目應當全部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現場自行攪拌混凝土。”日前,市政府就發展預拌混凝土出臺了《海門市發展預拌混凝土管理規定》。
規定明確,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全部使用散裝水泥。特殊情況需改用袋裝水泥的,應報散裝辦批準。并按有關規定繳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城市道路、橋梁、水利、房地產開發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凡可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建設工程,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各工業集中區工程項目應當全部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現場自行攪拌混凝土。同時,上述區域外的重點工程也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
規定要求市招標辦必須將使用預拌混凝土的要求列入招標文件,應將預拌混凝土的價格納入標底。
規定明確,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當全部使用散裝水泥。特殊情況需改用袋裝水泥的,應報散裝辦批準。并按有關規定繳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城市道路、橋梁、水利、房地產開發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凡可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建設工程,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各工業集中區工程項目應當全部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現場自行攪拌混凝土。同時,上述區域外的重點工程也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
規定要求市招標辦必須將使用預拌混凝土的要求列入招標文件,應將預拌混凝土的價格納入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