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印發《2008年省級工業內涵深化技改提升工程政府投資資金申報指南》后,福建省經貿委、省財政廳近日又聯合就申報作進一步補充通知。記者注意到,福建省級工業技改最高補助額達到200萬元。對于符合規定的項目,按其購置主要設備和技術的投資額分三檔分別給予補助80萬元、60萬元、40萬元;對于服務平臺建設、經濟欠發達地區項目按項目投資額分兩檔給予補助,即投資額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30萬元補助;1000萬元以下的給予20萬元補助。
此外,建設4500t/d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同時等量淘汰落后水泥產能的企業補助200萬元,減半淘汰落后水泥產能的企業補助100萬元;建設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同時等量淘汰落后水泥產能的企業補助100萬元,減半淘汰落后水泥產能補助50萬元。
此外,建設4500t/d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同時等量淘汰落后水泥產能的企業補助200萬元,減半淘汰落后水泥產能的企業補助100萬元;建設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同時等量淘汰落后水泥產能的企業補助100萬元,減半淘汰落后水泥產能補助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