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河南省政府了解到,《河南省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辦法》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今后,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爐渣、鋼渣等為原料生產的磚將成香餑餑,河南省將重點推廣這一新型墻體材料。城市建設中如果再用實心黏土磚,將面臨3萬元的罰款。
《辦法》規定,設市城市和縣級政府所在鎮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以及規劃區外縣級以上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工程,除列入歷史文化保護的古建筑修繕等特殊建設工程外,禁止在墻體中使用實心黏土磚。
該辦法鼓勵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爐渣、鋼渣、尾礦、頁巖、砂、河道淤泥等為原料開發、生產新型墻體材料,逐步淘汰以黏土為主要原料的墻體材料。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不含農民自建住房)的建設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繳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由省、省轄市、縣(市)墻體材料改革管理機構負責征收和使用管理。如果建設工程使用合格新型墻體材料并符合建筑節能要求,將按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比例和墻體節能效果,按比例退還預繳的專項基金。
按照規定,設計單位應當首先在設計中使用新型墻體材料,施工圖設計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也就是不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不得通過審查。如果違反規定,設計、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要求或者同意使用實心黏土磚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并可以按照實心黏土磚的實際用量對責任單位處以每立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但罰款總額不得超過3萬元。另外,如果新建黏土磚生產線,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違反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辦法》規定,設市城市和縣級政府所在鎮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以及規劃區外縣級以上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工程,除列入歷史文化保護的古建筑修繕等特殊建設工程外,禁止在墻體中使用實心黏土磚。
該辦法鼓勵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爐渣、鋼渣、尾礦、頁巖、砂、河道淤泥等為原料開發、生產新型墻體材料,逐步淘汰以黏土為主要原料的墻體材料。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不含農民自建住房)的建設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繳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由省、省轄市、縣(市)墻體材料改革管理機構負責征收和使用管理。如果建設工程使用合格新型墻體材料并符合建筑節能要求,將按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比例和墻體節能效果,按比例退還預繳的專項基金。
按照規定,設計單位應當首先在設計中使用新型墻體材料,施工圖設計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也就是不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不得通過審查。如果違反規定,設計、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要求或者同意使用實心黏土磚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并可以按照實心黏土磚的實際用量對責任單位處以每立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但罰款總額不得超過3萬元。另外,如果新建黏土磚生產線,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違反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