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利用與“禁實”、建筑熱計量、建筑節能監管等作為節能十大工程之一,成為節能減排重點領域
河北省建設廳《關于在民用建筑中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的通知》從2008年起實施,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將成為河北省建筑行業追逐的熱點。《通知》規定,今年可再生能源(太陽能光熱、光伏和淺層地能)利用率將達到新建建筑竣工面積總量的30%以上。
為促進建筑節能工作開展,加快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步伐,保證河北省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目標順利實現,河北省建設廳根據國家新修訂的《節約能源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實施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及河北省政府《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精神,制定了《關于在民用建筑中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在河北省民用建筑工程中,全面推廣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
《通知》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新建和改建民用建筑要積極采用太陽能光熱、光伏與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小高層及以下居住建筑與醫院、學校、飯店、游泳池、公共浴室等熱水消耗大戶要采用太陽能集中熱水系統,按照《民用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技術規范》、《民用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圖集》進行一體化設計和安裝;具備條件的民用建筑要積極采用土壤源、淺層水源和污水源等熱泵技術供熱制冷;居住建筑樓梯間與民用建筑的庭院應積極采用太陽能光伏技術照明。
《通知》指出,各地要積極鼓勵、支持和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技術在建筑中的一體化、規模化應用,做到可再生能源技術與建筑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對因技術及其他特殊原因不采用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的民用建筑,在設計文件報送施工圖審查前,建設單位應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說明原因;對應采用而不采用可再生能源技術的民用建筑,原則上不得通過施工圖審查。
《通知》要求,設計單位在進行施工圖設計時,要做到系統安全可靠、性能穩定,與建筑和周圍環境協調統一,確保安裝維修方便和使用安全可靠;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在節能專項審查中對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設計提出專項審查意見;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進行施工,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建設單位要積極采用產品質量及售后服務好的可再生能源技術及產品;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理單位應認真履行職責,嚴禁將不合格的可再生能源設備及配件應用在建筑工程上;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時,應在建筑節能專項驗收時按相關技術規范對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一并驗收,對擅自取消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的工程項目,不予通過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實行太陽能產品重點推廣應用制度,對達到一定生產規模和具備一定研發能力,產品性能好,質量優良的生產企業的產品,實行重點推廣應用制度。對不符合太陽能技術標準的產品,不得在建設工程中采用;對已建成的民用建筑,鼓勵業主單位在不影響建筑物質量、安全和建筑環境景觀的前提下安裝符合技術規范和產品標準的太陽能利用系統;可再生能源技術設備生產企業要積極開發標準化的、通用的系統組件,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為用戶提供優質、規范和便利的產品和檢修、維修服務。
《通知》提出,為了鼓勵太陽能、淺層地能技術的應用,河北省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情況作為節能建筑、綠色建筑、優秀設計和示范小區等評選的重要條件,對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工程項目優先評獎。
河北省建設廳要求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工作,把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作為建設領域節能減排的重要舉措,支持出臺扶持和經濟激勵政策。
據河北省建設廳有關負責人介紹,2007年,河北省以促進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為目標,共完成節能建筑2186.25萬平方米,比上年增長9.4%。新建建筑施工圖設計全部達到節能設計標準;既有建筑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工作起步良好,進展順暢;“禁實”、“限黏”工作穩步推進,實現了預定目標;可再生能源應用規模不斷擴大,利用率明顯提高,全省太陽能光熱應用面積達5200萬平方米,約占全省市、縣城區住宅面積的11%,淺層地能應用面積約210萬平方米。
該負責人說,建筑節能作為十大節能工程之一,是節能減排的重點領域。建筑節能工作不僅指新建建筑的節能工作,還包括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建節能監管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今年河北建筑節能和“禁實”工作的主要目標為:一是全省市、縣居住新建建筑全部執行節能65%標準,其中設區市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95%以上,縣(市)城執行率達到85%以上,新建公共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95%以上;二是除國家規定的11個設區市和12個縣級市進一步鞏固禁止使用實心黏土磚成果外,到2008年年底,再有30個縣(市)實現“禁實”目標,其他縣(市)“禁實”工作有明顯進展;三是可再生能源(太陽能光熱、光伏、淺層地能)利用率達到新建建筑竣工面積總量的30%以上,各市新建一兩個建筑節能綜合示范小區;四是完成既有建筑熱計量、溫度調控和節能改造300萬平方米。
河北省將以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環境、提高建筑功能與質量為目標,以提高新建民用建筑節能達標率為重點,全面推進全省建筑節能工作又好又快發展。到“十一五”末,實現節能建筑比重將達到25%,太陽能、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將達到35%以上;全省市、縣主城區將全部實現禁止使用實心黏土磚的目標。
河北省建設廳《關于在民用建筑中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的通知》從2008年起實施,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將成為河北省建筑行業追逐的熱點。《通知》規定,今年可再生能源(太陽能光熱、光伏和淺層地能)利用率將達到新建建筑竣工面積總量的30%以上。
為促進建筑節能工作開展,加快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步伐,保證河北省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目標順利實現,河北省建設廳根據國家新修訂的《節約能源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實施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及河北省政府《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精神,制定了《關于在民用建筑中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在河北省民用建筑工程中,全面推廣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
《通知》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新建和改建民用建筑要積極采用太陽能光熱、光伏與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小高層及以下居住建筑與醫院、學校、飯店、游泳池、公共浴室等熱水消耗大戶要采用太陽能集中熱水系統,按照《民用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技術規范》、《民用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圖集》進行一體化設計和安裝;具備條件的民用建筑要積極采用土壤源、淺層水源和污水源等熱泵技術供熱制冷;居住建筑樓梯間與民用建筑的庭院應積極采用太陽能光伏技術照明。
《通知》指出,各地要積極鼓勵、支持和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技術在建筑中的一體化、規模化應用,做到可再生能源技術與建筑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對因技術及其他特殊原因不采用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的民用建筑,在設計文件報送施工圖審查前,建設單位應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說明原因;對應采用而不采用可再生能源技術的民用建筑,原則上不得通過施工圖審查。
《通知》要求,設計單位在進行施工圖設計時,要做到系統安全可靠、性能穩定,與建筑和周圍環境協調統一,確保安裝維修方便和使用安全可靠;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在節能專項審查中對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設計提出專項審查意見;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進行施工,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建設單位要積極采用產品質量及售后服務好的可再生能源技術及產品;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理單位應認真履行職責,嚴禁將不合格的可再生能源設備及配件應用在建筑工程上;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時,應在建筑節能專項驗收時按相關技術規范對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一并驗收,對擅自取消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的工程項目,不予通過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實行太陽能產品重點推廣應用制度,對達到一定生產規模和具備一定研發能力,產品性能好,質量優良的生產企業的產品,實行重點推廣應用制度。對不符合太陽能技術標準的產品,不得在建設工程中采用;對已建成的民用建筑,鼓勵業主單位在不影響建筑物質量、安全和建筑環境景觀的前提下安裝符合技術規范和產品標準的太陽能利用系統;可再生能源技術設備生產企業要積極開發標準化的、通用的系統組件,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為用戶提供優質、規范和便利的產品和檢修、維修服務。
《通知》提出,為了鼓勵太陽能、淺層地能技術的應用,河北省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情況作為節能建筑、綠色建筑、優秀設計和示范小區等評選的重要條件,對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工程項目優先評獎。
河北省建設廳要求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工作,把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作為建設領域節能減排的重要舉措,支持出臺扶持和經濟激勵政策。
據河北省建設廳有關負責人介紹,2007年,河北省以促進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為目標,共完成節能建筑2186.25萬平方米,比上年增長9.4%。新建建筑施工圖設計全部達到節能設計標準;既有建筑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工作起步良好,進展順暢;“禁實”、“限黏”工作穩步推進,實現了預定目標;可再生能源應用規模不斷擴大,利用率明顯提高,全省太陽能光熱應用面積達5200萬平方米,約占全省市、縣城區住宅面積的11%,淺層地能應用面積約210萬平方米。
該負責人說,建筑節能作為十大節能工程之一,是節能減排的重點領域。建筑節能工作不僅指新建建筑的節能工作,還包括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建節能監管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今年河北建筑節能和“禁實”工作的主要目標為:一是全省市、縣居住新建建筑全部執行節能65%標準,其中設區市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95%以上,縣(市)城執行率達到85%以上,新建公共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95%以上;二是除國家規定的11個設區市和12個縣級市進一步鞏固禁止使用實心黏土磚成果外,到2008年年底,再有30個縣(市)實現“禁實”目標,其他縣(市)“禁實”工作有明顯進展;三是可再生能源(太陽能光熱、光伏、淺層地能)利用率達到新建建筑竣工面積總量的30%以上,各市新建一兩個建筑節能綜合示范小區;四是完成既有建筑熱計量、溫度調控和節能改造300萬平方米。
河北省將以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環境、提高建筑功能與質量為目標,以提高新建民用建筑節能達標率為重點,全面推進全省建筑節能工作又好又快發展。到“十一五”末,實現節能建筑比重將達到25%,太陽能、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將達到35%以上;全省市、縣主城區將全部實現禁止使用實心黏土磚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