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在農村推廣使用散裝水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強調必須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以小康村建設為龍頭,以鄉鎮為依托,運用現代流通方式,建立完善農村散裝水泥推廣網絡,把散裝水泥逐步推向農村。
意見提出,鼓勵水泥生產企業利用已有的農村水泥銷售網絡,向農村投放散裝水泥配送、儲存設備,改建散裝水泥銷售網點和配送站;鼓勵水泥制品企業向周邊農村銷售散裝水泥;鼓勵現有水泥經銷大戶進入農村銷售散裝水泥。依托現有“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體系,利用供銷社、農資銷售點、便民超市等流通資源,建設農村散裝水泥銷售網點。
《意見》提出的任務目標是:到“十一五”末,在全市農村建設散裝水泥配送站和銷售網點80個,基本完成農村地區散裝水泥銷售網絡布點工作,爭取全市農村散裝水泥使用率達到25%。
為保證任務目標的完成,《意見》決定每年從市縣兩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撥出專款,對農村散裝水泥銷售示范點、專營店和配送站進行獎勵扶持。經批準在農村改建或新建的散裝水泥銷售示范點,可從市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補貼3000元,從區縣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補貼1000元,對于新設立的散裝水泥配送站,根據銷售量從市、區縣兩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補貼10000—30000元。同時對銷量大的散裝水泥銷售網點,給予一定獎勵。
《意見》要求各級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建立適合農村發展散裝水泥的服務體系。加大農村發展散裝水泥重要意義的宣傳,提高農民使用散裝水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積極組織有關科研單位、生產企業研制開發適合農村推廣散裝水泥的運輸、儲存、使用設備。及時向水泥生產企業和散裝水泥銷售網點提供市場需求信息,促進農村散裝水泥的健康發展。
《意見》還要求各級經貿、建設、物價、質監、工商等部門在農村“發散”工作中認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出積極貢獻。
《意見》強調必須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以小康村建設為龍頭,以鄉鎮為依托,運用現代流通方式,建立完善農村散裝水泥推廣網絡,把散裝水泥逐步推向農村。
意見提出,鼓勵水泥生產企業利用已有的農村水泥銷售網絡,向農村投放散裝水泥配送、儲存設備,改建散裝水泥銷售網點和配送站;鼓勵水泥制品企業向周邊農村銷售散裝水泥;鼓勵現有水泥經銷大戶進入農村銷售散裝水泥。依托現有“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體系,利用供銷社、農資銷售點、便民超市等流通資源,建設農村散裝水泥銷售網點。
《意見》提出的任務目標是:到“十一五”末,在全市農村建設散裝水泥配送站和銷售網點80個,基本完成農村地區散裝水泥銷售網絡布點工作,爭取全市農村散裝水泥使用率達到25%。
為保證任務目標的完成,《意見》決定每年從市縣兩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撥出專款,對農村散裝水泥銷售示范點、專營店和配送站進行獎勵扶持。經批準在農村改建或新建的散裝水泥銷售示范點,可從市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補貼3000元,從區縣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補貼1000元,對于新設立的散裝水泥配送站,根據銷售量從市、區縣兩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補貼10000—30000元。同時對銷量大的散裝水泥銷售網點,給予一定獎勵。
《意見》要求各級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建立適合農村發展散裝水泥的服務體系。加大農村發展散裝水泥重要意義的宣傳,提高農民使用散裝水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積極組織有關科研單位、生產企業研制開發適合農村推廣散裝水泥的運輸、儲存、使用設備。及時向水泥生產企業和散裝水泥銷售網點提供市場需求信息,促進農村散裝水泥的健康發展。
《意見》還要求各級經貿、建設、物價、質監、工商等部門在農村“發散”工作中認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