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混凝土網
當前位置: 首頁 » 資訊 » 行業動態 » 正文

鄭州:未備案建材產品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8-03-26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轉自鄭州日報  作者:鄭州日報
核心提示:鄭州:未備案建材產品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在2008年鄭州市建材行業工作會議上,市建委下發通知要求,未辦理備案登記的各類建材產品,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通知規定,對已辦理備案登記的產品,市建委將在鄭州市建設信息網上予以公示,針對產品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對在監督過程中發現產品生產、銷售單位以次充好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向社會公布并依法進行處理。未辦理備案登記的各類建材產品,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各建設、施工單位必須使用已備案的建材產品,并留存相關資料,以備檢查。

  市建委負責人表示,不按規定要求辦理備案手續的新型墻材、建筑節能材料、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將不享受有關優惠政策。對使用未經確認的新型墻材、建筑節能產品、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建設工程,將不予返還墻材專項資金和不予辦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清算手續。

  市建委將把建設工程用產品是否備案列入日常監督,并設立67188928舉報電話。 
 
 
[ 資訊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違規舉報 ]  [ 關閉窗口 ]

 
0條 [查看全部]  相關評論

 
推薦企業

?2006-2016 混凝土網版權所有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國康路100號國際設計中心12樓 服務熱線:021-65983162

備案號: 滬ICP備09002744號-2 技術支持:上海砼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滬公網安備 31011002000482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温州市| 太仆寺旗| 广南县| 昌都县| 沭阳县| 修武县| 微山县| 凤山县| 健康| 浑源县| 文登市| 尉氏县| 昌乐县| 江都市| 黑龙江省| 海口市| 淄博市| 镇江市| 天水市| 桃园市| 成安县| 泾阳县| 永胜县| 台北市| 财经| 玉溪市| 东源县| 灵璧县| 深州市| 阿坝| 蒲江县| 贵德县| 和顺县| 临城县| 乌拉特后旗| 曲阜市| 大宁县| 会理县| 邯郸县| 霍山县| 星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