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委日前發出通知,為了加強對商品混凝土和砂漿行業的管理,市建委決定對全市商品混凝土和砂漿企業實行市場準入制。強化商品混凝土和砂漿質量監督,建立商品混凝土和砂漿行業的誠信管理體系。
該通知提出,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企業必須在獲得預拌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資質后方可進行生產、經營。對未取得資質擅自進行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銷售的企業,一經發現,將按照《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予以處罰。
通知要求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供應實行一個項目應當由一個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企業供應。對于大型工程或工期要求較緊的項目可以由多個企業供應混凝土和砂漿,但單幢建筑和同方向橋梁匝道的梁柱結構工程等必須由一家預拌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企業完成。
加強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建立預拌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企業的質量和市場方面的優良和不良業績記錄,納入企業的信用檔案。對存在嚴重質量和誠信問題的企業依法降低或撤銷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