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獲悉,《北京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專項實施方案》已出臺。北京市計劃,在2010年前完成4030萬平方米既有非節能建筑的節能改造任務,完成70%的燃氣鍋爐和燃煤鍋爐節能改造,完成70%的供熱管網節能改造,完成35%的既有居住建筑熱計量改造。
據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市將對不同產權結構、不同使用性質、不同供熱方式、不同外裝飾情況的建筑,分類確定改造技術方案,實現“十一五”時期,完成25%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供熱系統熱效率平均提高10%,實際平均能耗降低10%以上,建筑能耗比“十五”時期建筑能耗降低17%的規劃目標。
新出臺的方案要求對既有的供熱系統、大型公共建筑、普通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進行節能改造。
對住宅原為公產房,原產權單位有一定經濟實力,而且住戶有強烈改造愿望的,優先支持由原產權單位組織并投資進行節能改造和采暖系統平衡調節。
對確定長期保留的老城區四合院、平房,在結構安全的情況下,鼓勵進行墻體、外門窗節能改造和使用可再生能源進行建筑采暖。而對屬文物保護的四合院墻體可考慮采用內保溫或不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