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報網訊 10月24日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通報了全省土地執法“百日行動”初步排查結果。據介紹,該廳對昌江4家公司未經批準擅自轉讓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行為已下達了處罰告知,擬處罰款近1000萬元。
據介紹,該廳通過自查、公開受理群眾舉報等形式,認真清理了2005年1月1日以來的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其中,對臨高縣博厚鎮馬裊居委會與符某未經批準使用農用地聯合建設農貿市場、屯昌縣海南圣大木業有限公司擅自改變國有土地用途和東方市八所鎮大占坡村委會非法買賣土地等案件,分別進行了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罰款36.2萬元和9.9萬元等行政處罰,目前案件已辦結。對海南智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和海南海島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等7家商品混凝土企業未經批準,“以租代征”非法占用農用地進行混凝土攪拌站建設行為作為百日執法查處“以租代征”的重點案件進行了立案。
此外,對文昌市抱羅鎮某華僑租用集體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樂東縣尖峰嶺國家森林公園內兩家公司非法占用農用地進行非農建設、臨高思遠實業有限公司未經批準非法占用集體土地進行非農建設等案件也已進入立案審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