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道采砂企業的行政管理問題上,一直存在職能重疊現象。“既要辦理采礦許可證,又要辦理水下作業許可證;既要交納河道砂石資源費,又要交納河道采礦管理費。”不少采砂企業都有這樣的煩惱和疑慮。劉啟發等11名代表就專門對此提出議案,建議有關部門對采砂業實施“一證一費”制度。
劉啟發說,湖南省河湖水域面積1.1萬平方公里,占全省總面積的5.3%。因建筑用砂的需求量逐年遞增,河砂采挖業迅猛發展,給采砂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但由于河道采礦管理體制不順。水利、國土、交通等部門分頭執法,權責不清,給河道采砂管理造成了一定的混亂。”劉啟發認為,由于執法手段不強,河道采砂還直接影響到防洪安全。為此,劉啟發建議有關部門,加快制定河道采砂管理法規,規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理順河道采砂管理體制,強化河道采砂執法手段。
劉啟發提出,湖南可參照國家在2001年制定的《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制定《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明確由水行政主管部門一家管理,實行“一證一費”,即向河道采砂企業頒發“河道采砂許可證”,收取“河道砂石資源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