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綿陽市商務局、綿陽市建設局、綿陽市公安局、綿陽市交通局聯合出臺《關于禁止建筑施工企業在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的通知》,通知規定,凡在城區規劃區域內現場攪拌混凝土的建筑施工企業,將給予最高罰款3萬元的處罰。
通知要求,綿陽城市規劃區內,嚴禁現場攪拌混凝土;江油、三臺、鹽亭、梓潼、安縣、北川等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施在城區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建設、公安、交通、散裝水泥主管部門將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執法檢查,一旦發現在禁止區域內現場攪拌混凝土的,將依據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最高處以3萬元罰款。綿陽城市規劃區內現有的現場攪拌設備必須于2007年2月1日前撤除,逾期未撤除的按有關規定處罰。
通知要求,綿陽城市規劃區內,嚴禁現場攪拌混凝土;江油、三臺、鹽亭、梓潼、安縣、北川等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施在城區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建設、公安、交通、散裝水泥主管部門將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執法檢查,一旦發現在禁止區域內現場攪拌混凝土的,將依據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最高處以3萬元罰款。綿陽城市規劃區內現有的現場攪拌設備必須于2007年2月1日前撤除,逾期未撤除的按有關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