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利用本企業外的大宗煤矸石、爐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產建材產品的所得,免征所得稅5年;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10年。這是省地稅局近日出臺的《關于發揮稅收扶持作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意
見》中的內容。
鼓勵資源節約降耗。對生產節水、節能等資源節約型產品的關鍵設備,以及政府擬鼓勵發展的資源節約型重點產品生產企業的關鍵設備,允許實行加速折舊;對循環經濟示范企業使用的資源循環型關鍵設備,允許實行加速折舊;對節能、節電、節水的資源節約型企業,酌情給予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鼓勵清潔生產。企業在原設計規定的產品以外,綜合利用本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中列舉的資源做主要原料生產的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征所得稅5年,并酌情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利用本企業外的大宗煤矸石、爐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產建材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征所得稅5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