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廣州市混凝土協會及各會員單位
公司自與廣州市泰基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承建的中信荔港南灣(南區)基坑支護工程簽訂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以來,我公司一直如約供砼,但需方單位違約拖欠我公司砼款,故我公司決定對該工程暫停供貨,等需方按合同規定付清貨款后才恢復供貨。
以上決定,函告并敬請嚴格遵守協會精神,不要與該工地進行任何供砼方面的協商與安排,以維護混凝土行業正常的市場秩序和你單位自身利益。
多謝合作!
廣州市長興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1年元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