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6日,內蒙烏蘭察布市化德縣檢察院披露了一起慘烈事故的起訴書。一家建材公司將水泥儲存罐清理外包工作委托給無證施工隊,結果施工中罐內水泥坍塌,兩名罐內臨時休息的工人被埋死亡。這家公司老板沈某某、施工隊負責人李某某唐某某等人,均因重大責任事故罪被起訴。
沈某某在內蒙烏蘭察布化德縣開了一家建材公司。他把水泥罐清理業務委托給呂某某,呂某某將水泥罐清理外包給沒有作業資質的李某某、唐某某的施工隊。
案發當日10時許,唐某某、李某某帶著幾個工人在化德縣某建材有限公司3號水泥儲存罐進行清倉作業中,罐內堆積的水泥發生坍塌,將在罐內臨時休息的王某、劉某某埋壓死亡。經鑒定兩人系機械性窒息死亡。
在本次事故中,唐某某、李某某作為外包施工隊的負責人,在未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的情況下,違規帶領工人進入高危區域施工作業,負有主要責任,呂某某作為公司外包工程項目負責人將高危作業項目外包給沒有資質的施工隊進行作業,未盡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沈某某作為公司法人及安全主任將清倉作業項目委托呂某某辦理,未盡到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因而發生重大責任事故。
檢察機關指控:唐某某、李某某、呂某某、沈某某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責任事故,應當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判處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判處呂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九個月,緩刑二年,判處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