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池的廢水必須進行處理。”9月6日一早,眉山市生態環境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馮曉東帶隊來到位于東坡區的眉山啟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作業現場。在環保例行檢查后,馮曉東叮囑公司現場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環保要求生產。
幾個月前,眉山啟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存在破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被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點名。眉山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問題進行核實時,發現違法行為發生在廠區外一處極不容易發現的空地上。“當時,該公司不僅將未經處理的清洗池廢水直接外排,還將殘渣廢水、泥漿水、廢棄的混凝土擅自傾倒、排放在廠區外空地上。”馮曉東介紹。固定現場證據后,眉山市生態環境局立即對該公司依法進行立案調查,今年1月18日,對公司逃避監管排放水污染物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1.37萬元,對公司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的行為處以罰款21.38萬元,并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同時,眉山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公司進行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共計賠付資金98萬元。最終,受損土地全部恢復原貌,并進行了覆土復綠。
眉山啟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案件發生后,眉山市立即啟動商砼行業整治專項行動。一方面,制定開展商砼行業環境保護專項整治文件,明確以企業手續辦理、生產工藝流程和污染環節、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和環境應急預案等落實情況為重點的檢查內容;另一方面,制定商砼行業企業主要環境保護標準參考要求,明確全市商砼行業整治的環保參考。同時,市、縣(區)生態環境部門采取“行政+執法+監測”模式,開展商砼行業專項整治工作。
專項行動中,眉山共出動執法人員210人次,實地排查商砼行業企業76家,發現整改類問題112個,現場監測36次,下達整改通知21份,立案調查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