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印發《2020-2021年度甘肅省水泥熟料生產企業錯峰生產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各市州按照全省大氣污染“冬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組織實施水泥錯峰生產工作,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產線原則上按計劃停產90天。
《方案》提出兩條基本原則:
一是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市州按照全省大氣污染“冬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組織實施水泥錯峰生產工作,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做好統籌協調、監督推進、情況匯總上報等工作。
二是結合實際合理錯峰。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產線應按計劃保證停產天數,對位于城市建成區及近郊、節能減排任務較重的市州,企業錯峰生產工作計劃不得調整;對利用電石渣生產、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及危廢、不采暖地區的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可降低負荷生產。
《方案》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加大環保監督檢查力度。生態環境及工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錯峰生產工作監督檢查力度,確保錯峰生產不打折扣。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督促企業認真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強化對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檢查,對拒不執行錯峰生產計劃的企業,依法依規從嚴從重加大處罰力度。工信部門要指導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督促企業在錯峰生產期間統籌做好生產線技術改造、設備檢修等工作,不斷提升生產技術水平,降低污染排放。
二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建材行業協會要按照錯峰生產工作方案,引導和督促企業加強自律,自覺遵守水泥錯峰生產計劃,組織對全省水泥企業錯峰生產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出現的問題。2021年3月25日前,各市州(工信及生態環境部門聯合)、建材行業協會將錯峰計劃完成情況報送省工信廳和省生態環境廳。
三是強化監督和輿論引導。各市州工信、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按照地方政府統籌安排,做好大氣污染“冬防”工作,加強溝通協調,督促企業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履行社會責任,錯峰生產計劃不得改變,對拒不執行計劃或執行不到位的企業,及時匯報所在地政府,按照大氣污染“冬防”工作總體要求,采取相應措施,必要時進行約談,不按要求整改的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曝光;結合錯峰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營造有利于持續開展水泥錯峰生產的良好輿論氛圍,確保水泥錯峰生產工作平穩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