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亳州開展藍天保衛戰專項督察期間,發現譙城區顏集鎮舜誠建材有限公司東側建有一座預拌混凝土攪拌站(以下簡稱“顏集商砼”),未依法辦理國土、住建、環保等審批手續,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向周邊地區違規銷售預拌混凝土;存在大氣、水、固體廢物污染等問題。譙城區相關部門監管責任不落實,為違法企業背書擔保。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非法生產,長期存在
為進一步做好亳州市預拌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以來,亳州市人民政府、大氣辦、住建局等部門先后發文,要求亳州市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的預拌混凝土攪拌站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布點規劃要求,按照法定程序辦理立項、環評、用地、規劃、建設等手續;對農村暢通工程、高標準農田等工程確需建設的自拌站應按程序辦理,且不得對外銷售。顏集商砼自2017年建成以來,既未依法取得用地、建設、環評審批手續,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關于自拌站建設相關規定,由項目建設單位申請自建自用;同時還存在假借有資質混凝土攪拌站名義開具混凝土供貨單、私自向周邊地區多個建設項目和個人出售預拌混凝土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顏集商砼通過假借有資質預拌混凝土企業開具混凝土出貨單
(二)部門縱容,背書擔保
按照亳州市、譙城區關于自拌站的管理要求,農村暢通工程、高標準農田等工程確需建設的自拌站應由工程承建單位申請建設,并確保自建自用,不得對外銷售。顏集鎮人民政府在明知顏集商砼已經建成,不符合自拌站申請條件情況下,仍然在2018年同意其以自拌站名義生產;2018年9月,顏集鎮人民政府向譙城區人民政府書面保證,將督促顏集商砼到期拆除,堅決杜絕其對外出售混凝土,但實際上顏集鎮人民政府未對顏集商砼非法對外出售混凝土行為開展有效監管,未在工期到期時落實拆除要求,而是在2019年、2020年連續同意其延續生產,縱容違法企業長期存在。
顏集鎮政府在明知顏集商砼非法建設,不符合自拌站建設管理規定的情況下,繼續為企業背書擔保
(三)污染直排,問題突出
除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外,省督察組還發現顏集商砼存在大氣、水、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問題。存放易產生揚塵物料的物料庫噴淋設施損壞,未正常使用;廠內地面存在大量積塵;罐車沖洗區北側有混凝土廢渣露天堆放;廠區未進行雨污分流;廠區北側圍墻有廢水排口,廠區沖洗水、洗罐廢水直接排放至廠區北側圍墻外池塘。對廠區北側圍墻處廢水進行采樣監測,外排廢水pH值為10.7,呈強堿性,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規定的排放限值。
企業強堿性生產廢水通過排口直排廠區北側圍墻外池塘
(四)違規簽批,監管失守
省督察組還走訪了位于觀堂鎮、立德鎮、龍揚鎮的另外三家自拌站,發現三家自拌站均存在與顏集商砼類似問題,均未辦理用地、建設、環評審批手續;不符合自拌站申請、使用要求,以部門簽章形式代替法定行政許可程序;龍揚鎮自拌站存在多次變更項目承建單位、延續生產期限的情況;龍揚鎮站依托的“引江濟淮工程項目”、觀堂鎮站依托的“亳州觀音寺生態旅游文化項目”均不在《關于加強自拌站混凝土攪拌站管理工作的通知》(亳大氣辦〔2017〕37號)允許設立自拌站的項目類別內。
原因分析
(一)布點規劃不科學
譙城區人民政府制定的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布點規劃不夠科學嚴謹,實際執行時存在諸多困難。按照布點規劃,應在蘆廟和顏集、立德和龍揚范圍內各規劃建設一座攪拌站,但由于蘆廟和顏集兩鎮之間的主要道路設有限高,混凝土攪拌車無法通行;立德和龍揚兩鎮距離較遠,對攪拌站選址問題長期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二)監督管理不到位
顏集鎮人民政府、區住建局等部門審批把關不嚴,未嚴格按照自拌站“項目單位申請”“自建自用”“不得外銷”等要求,放任其以自拌站名義申請,實際建設成混凝土攪拌站。譙城區人民政府在缺少自然資源部門意見和簽章的情況下,多次同意自拌站延續生產,沒有嚴格依法行政。區住房建設、生態環境、自然資源部門缺乏監督管理,致使企業違法行為長期未能查處糾正。
(三)主體責任不落實
2017年以來,顏集商砼冠以自拌站之名,行預拌混凝土攪拌站之實,依仗政府部門縱容背書,跳過行政審批程序,逃避法律監管,未落實企業各項主體責任,對周邊生態環境造成污染,擾亂該地區預拌混凝土市場秩序,損害了政府公信力。
督察組將根據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核實情況,查清問題。對在工作中存在失職失責行為的,將督促亳州市依法依規查處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