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關于2018年本市建設工程散裝預拌砂漿應用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的通報》,個別建設工程項目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已依法做出處理。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2018年建筑材料使用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京建發〔2018〕300號)要求,北京市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聯合對北京市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和推廣散裝預拌砂漿應用政策執行情況開展了兩次專項檢查。2018年度累計檢查工程數量67個,建筑面積約453.4萬平方米,共設立散裝筒倉156個。從檢查情況看,絕大多數工程均按規定使用散裝預拌砂漿。抽檢預拌砂漿樣品12個組,按照《預拌砂漿應用技術規程》地方標準進行質量檢測,檢測結果合格。
通報稱,中鐵二十一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建設的“4#住宅樓等11項”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為:[2016]施[昌]建字0033號)因存在現場攪拌砂漿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本市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砌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砂漿應當使用散裝預拌砂漿”的規定。
北京品質恒盛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17-5#樓等11項”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為:[2016]施[昌]建字0068號)、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24#回遷住宅樓等5項、27#回遷住宅樓等3項”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為:[2017]施[豐]建字0069號)、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1#住宅樓等2項”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為:[2016]施[門]建字0028號)、中鐵天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1#住宅樓等14項”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為:[2017]施建字0456號)等四個項目存在未按規定使用散裝預拌砂漿的違法行為,均違反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本市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砌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砂漿應當使用散裝預拌砂漿”的規定。
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2#住宅樓”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為:[2017]施[門]建字0003號)因存在使用已列入市禁止使用建材目錄中的袋裝水泥行為,違反了《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表示,對上述建設工程項目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已依法做出處理。
同時,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提出,建設工程參建各方要認真對照相關法規政策文件,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確保圖紙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材料采購審核、合同管理、進場報驗、材料采購使用臺賬、預拌砂漿使用及筒倉設備管理、現場施工及監理等方面嚴格落實法規政策有關要求。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要繼續做好屬地內在施工程散裝預拌砂漿應用情況的檢查工作,加大日常監督檢查的工作力度,確保北京市有關預拌砂漿法規政策規定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