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黃山市住建委建管處一份公開發布的信息顯示,黃山市市政園林有限公司混凝土攪拌站未辦理相關規劃、環保手續,且處于新潭鎮梅林濕地保護區,不符合生產要求,被要求停止生產,各施工企業不得使用該攪拌站生產的混凝土。
該公開信息表示, 該建管處在巡查中發現黃山市市政園林有限公司混凝土攪拌站未辦理相關規劃、環保手續,且處于新潭鎮梅林濕地保護區,不符合生產要求。
根據《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安徽省混凝土攪拌站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皖大氣辦[2014]10號)、《關于印發2018年安徽省住建系統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質函[2018]610號》和市住建委《2018年黃山市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實施方案》 (黃建管[2018]38號 )等文件要求,現要求該攪拌站立即停止生產,各施工企業禁止使用該攪拌站生產的混凝土,對使用該攪拌站產品的項目質監站一律不予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