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記者從政府部門獲悉,為全面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江西省實施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揚塵污染整治,提升行業揚塵污染治理、管理水平,促進企業綠色發展。
非法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
一律堅決取締
本次整治范圍為全省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整治工作將持續到12月31日。江西省將督促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嚴格執行環評及“三同時”制度,配套完善防塵設施,落實物料存放、裝卸、運輸、攪拌等工序的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確保設施正常運行,并建立完善揚塵污染治理管理制度。
加大對企業揚塵污染整治的查處力度,對環保手續不齊全的,一律停產并限期完善環保手續;對污染防治措施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責令限期整改;對揚塵污染問題突出的,一律責令停產并限期整治;對通過整治仍無法達到要求的,一律予以關停或拆除;對非法存在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一律依法依規堅決取締。
江西省要求,各縣(市、區)工信、環保部門對排查發現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每個問題,要明確整改要求及時限、企業名稱及責任人、監管部門及責任人,拍攝留存整改前照片,形成工作臺賬。對工作中不嚴不實、漏報瞞報的現象,將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到人。
同時,嚴格對照重點環節和整治要求,督促企業逐一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實施銷號管理,完成一個,銷號一個,確保按期按要求整改到位。督促企業完善揚塵防治管理制度,不斷鞏固治理成效,提高治理水平。
粉料須采取密閉散裝罐車運輸
江西省提出,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設立環保部門,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明確職責分工和目標要求。制定揚塵污染防治相關規章制度,確保各項制度和措施落實到位。
采用密閉方式貯存粉料,水泥、粉煤灰、礦粉等粉狀物料必須采取密閉式儲罐進行貯存。砂石集料應當采用封閉方式進行貯存堆放,堆場外圍要設置高于砂石堆存物的堆墻,堆場內應根據砂石類別分倉貯存,并配置噴淋、降塵設施。
嚴控物料流轉過程揚塵污染,稱料、送料、裝卸等作業,應在密閉條件下進行,并采取有效防塵抑塵措施。嚴控生產環節揚塵污染,粉料罐倉頂配置脈沖式收塵裝置,除塵器中的濾芯等易損裝置應定期保養或更換。
嚴控運輸車輛揚塵污染。水泥、粉煤灰、礦粉等粉料必須采取密閉散裝罐車運輸;砂石料運輸車運輸物料時應進行有效覆蓋;混凝土攪拌車下料口處應配備專用積料斗。廠界出口必須設置運輸車輛專用清洗場地和設施,其中涉水池長度不得短于15米,自動噴淋裝置長度不短于6米,并配套建設清洗水循環利用設施。車輛駛離廠界前應進行清洗,清洗時間不得短于3分鐘;不得帶泥帶灰上路。
廠區道路及作業區應采用滿足強度、有耐久性要求的硬化路面。企業應購置灑水車并安排專人進行灑水清掃,廠區內應做到道路完好清潔,且無明顯易起塵物質,并負責廠門外半徑30米區域保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