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長沙市藍天辦對外通報了7起大氣環境污染典型案例。
岳麓區執法人員巡查發現學士街道存在3家主要從事接收水泥罐車、攪拌車等卸載的混凝土進行外運買賣業務的混凝土中轉站,未辦理任何手續。2月7日,執法人員對其強制拆除。
3月底以來,湖南青竹湖國際商務社區開發有限公司承建的綠城青竹園項目存在大面積裸土未覆蓋、未灑水降塵等問題,被責令整改后仍存在問題。開福區城鄉建設局依法對其予以頂格罰款10萬元。
3月,長沙縣黃興鎮的長沙天水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家混凝土企業場地內露天堆放著大量砂石,且未采取密閉、覆蓋等揚塵防治措施。長沙縣行政執法局責令這3家企業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分別處罰款5萬元。
被通報的還包括天虹百貨有限公司寧鄉分公司隨意傾倒建筑垃圾被罰款5000元;瀏陽市某項目工地出場車輛未沖洗被罰款2000元;長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一施工工地未設置沖洗設備污染工地出入口被罰款3萬元;雨花區戰備路道路工程裸土未按規定覆蓋被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