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執行廣西玉林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結合職能工作,玉林市住建委高度重視打擊“兩違”工作,采取了多種措施。
抓城市規劃和管理
打擊“兩違”工作中,抓好城市規劃,是一個重要的工作,市住建委采取的主要做法:一是加大規劃力度,正在做全市的總規修編,在此基礎上再做控規,引進城市設計,做到規劃的全市覆蓋,做到有法可依,不給“兩違建設”空間;二是嚴格執行規劃,引進公眾參與,把各類規劃向社會公示,讓社會參與規劃執行;在貫徹執行中,通過巡查方式、規劃驗收方式,對一些違法建筑進行打擊。
記者了解到,在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中,住建委注重考慮“兩違”實際狀況,突出重點,分類治理,對于“兩違”建筑相對集中,未經新規劃自發形成的居住區,應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城中村改造、棚戶區改造等,進行統籌規劃引導,妥善處理好歷史遺留的“兩違”問題,避免大拆大建。同時,加強城鄉規劃的公開性和透明性,嚴格按照《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城市設計等成果,通過網絡、社會公示欄等方式予以公示,加強公眾參與,營造共同監督、共同遵守城鄉規劃的良好氛圍。
對“兩違”項目不供應混凝土
建立與國土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的工作協調機制,積極配合執法部門對“兩違”案件的查處工作。凡是存在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方面行為的建設項目,未經依法查處或未按要求整改的,住建委一律不予辦理相關規劃、建設方面的審批手續;在辦理規劃、建設等方面相關行政審批手續時,若發現有建設項目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的,及時抄送國土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形成協作機制,以便依法查處。
在對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過程中,如發現有建設項目未辦理監督登記手續而擅自開工的,責令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出示施工許可證,如不能出示,則責令建設單位停止施工,并抄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依法進行處理。
對屬于“兩違”的建設項目,不予供應商品混凝土。市住建委與城區各個混凝土攪拌企業溝通,凡有商品混凝土企業對玉林城區建設項目供應商品混凝土的,先到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和市住建委查詢建設項目準建和施工許可的相關情況,如屬無用地手續、無建設許可手續的,一律不予供應商品混凝土,從這方面斬斷建筑材料的供應渠道。
“兩違”知識小貼士
對非法轉讓集體土地行為如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81條規定: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