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4月5日宣布,將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
此次強化督查是環境保護有史以來,國家層面直接組織的最大規模行動。同時在京召開視頻會議,對督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同日,環保部發布2017年3月和第一季度京津冀及周邊區域“2+26”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及排名情況。
這也是環保部首次單獨發布京津冀及周邊區域城市空氣質量狀況。
什么是”2+26“?
“2+26”指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8個城市。
分別為:
北京、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保定、廊坊、滄州、衡水、邯鄲、邢臺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聊城、德州、濱州、濟寧、菏澤市,河南省鄭州、新鄉、鶴壁、安陽、焦作、濮陽、開封市。
5600人對“2+26”城開展強化督查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翟青8日在會上表示,2017年第一季度空氣質量專項督查行動以來,大氣污染惡化勢頭得到了一定遏制,各城市空氣質量同比均有所好轉。
第一季度空氣質量專項督查走訪檢查的單位和企業共有8500余家,其中發現存在問題的就有3119家,占比約三分之一。
因此,環保部從全國抽調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將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
據介紹,此次強化督查主要對7個方面進行督查,包括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任務情況,固定污染源環保設施運行及達標排放情況,“高架源”自動監測設施安裝、聯網及運行情況,“散亂污”企業排查、取締情況,錯峰生產企業停產、限產措施執行情況,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企業治理設施安裝運行情況等。
首次發布京津冀及周邊28城空氣排名
“2+26”城市空氣質量較差的后10位城市依次是:
4月5日,環保部相關負責人介紹,3月“2+26”城市優良天數比例平均為60.9%,同比上升20.6%。沒有出現嚴重污染,主要污染物PM2.5和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17.9%和29.1%。
縱觀整個第一季度,情況不容樂觀。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20.7%,同比上升5.1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103g/m3,同比上升12.0%。這對京津冀及周邊區域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來說,并不是個好消息。
■解讀
為何啟動一年的強化督查?
大氣治理面臨如何將措施落到實處的最大難題
國家城市環境污染控制技術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應登表示,政府壓力傳導不暢,環境監管存在盲區,污染企業主動治理差,特別是企業存在對付與僥幸心理。
陳部長不打招呼突擊檢查燕山石化發現問題就很好地驗證了這點。目前大氣治理面臨的最大難題是如何將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實處、收到實效。
這次大規模督查是在日常督查的基礎上加碼一年,層層傳導大氣污染防治壓力與動力,督政與督企并重,確保工作分工真正落地見效。持續一年的更大范圍強化督查,相信會取得更佳更持久的督促效果。
為何單獨發布“28城”排名?
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整個區域空氣質量
環保部監測司副司長吳季友解釋說,京津冀是全國污染最重的區域,這“2+26”個城市均為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污染程度高,大氣治理任務重,城市間空氣質量相互影響。
單獨發布該區域城市空氣質量狀況及排名,目的就是推進這些地方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從而改善整個區域的環境空氣質量。
吳季友還表示,單獨公布這“2+26”個城市的空氣質量和排名,不會影響此前一直公布的全國空氣質量狀況(338個地級市)和74個重點城市的空氣質量排名。
化工企業需格外注意
環保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能源局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東、山西6省市日前公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規定: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要完成違法“小散亂污”企業取締工作,北京、天津、石家莊等13市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城市10月底前取締一半以上。
北京:2017年年底前清理整治5000家“小散亂污”企業;
石家莊:10月底前基本完成取締工作,涉及1834家工業企業;
河南:5月31日前將整治取締27300家“小散亂污”企業;
晉州:預計6月30日前,取締36家“小散亂污”企業;
武安:9天取締170家“小散亂污”企業;
淄川:整治254家“小散亂污”企業;
長治:7月底前不達標“小散亂污”企業全部關停取締;
西安:政府將在10月31日前完成全市范圍內“小散亂污”企業總數量40%的整治任務;
濟寧:6月底前完成取締50%以上“小散亂污”企業,9月底前全部清理整頓完畢,10月起進行檢查驗收;
山東:6月底前將完成全部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年底前,力爭完成單機1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1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臺數達到80%左右。
整治取締的重點是鑄造、耐火材料、有色熔煉加工、絲網加工、軋鋼、化工、橡膠生產、制革、陶瓷燒制、石灰窯、磚瓦窯、水泥粉磨站、廢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膠黏劑、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業。
環保監察執法到企業現場究竟檢查什么?
環保大檢查的四項重點
①重點盯住中央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
②重點檢查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
③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
④重點了解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
請重點關注這29點:
1、生產配件的同時有出來粉末的輔料、相關的燃煤鍋爐等設備要查封;
2、發現有噪音、氣味濃的產品也要整頓;
3、沒有營業執照、不規范的廠家需要重新整頓;
4、順帶查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
5、順帶查偽劣及假冒仿牌的;
6、偷排廢水;
7、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氣體;
8、低頻噪音或噪音過大;
9、粉塵污染;
10、未公示環評;
11、無環保審批手續;
12、電機組存在運行安全隱患;
13、違法建設;
14、私設暗管排污;
15、煤渣到處飄散;
16、紙渣挖坑填埋存在問題;
17、無廢水回收系統;
18、未辦理取水許可;
19、沒有亮照經營;
20、無防滲漏措施的水塘存貯其他廢棄物;
21、治污設施簡陋老舊問題;
22、煙塵排放濃度超標;
23、廠區堆積垃圾未及時處理;
24、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手續;
25、污染治理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
26、排污許可證過期;
27、非法生產;
28、過濾池COD超標;
29、無排污許可證。
工廠有以上問題之一,將面臨罰款、關停、責令整改、約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