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月16日),記者獲悉,江西省工信委與省發改委近日聯合發出《關于落實水泥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水泥企業實行階梯電價。
加收電費九成支持節能改造
據了解,江西省水泥企業用電階梯電價政策從2016年起執行,實施周期為按年度核算,即2017年初核算2016年度水泥企業電耗,對超出國家標準的征收2016年度加價電費。每年2月底前,省工信委會商省統計局確定全省納入水泥階梯電價檢查企業名單,省節能監察總隊按照納入名單開展上年度水泥企業電耗核查工作。
實施階梯電價收取的加價電費,10%留電網企業用于彌補執行階梯電價增加的成本,90%上繳財政用于獎勵水泥行業先進企業、支持企業節能技術改造等。
水泥生產集中度力爭達90%
記者了解到,根據去年11月出臺的《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江西未來幾年力推“大魚吃小魚”。
《意見》在目標中指出,到2020年,在現有基礎上壓減5%的水泥熟料產能;水泥熟料產量排名前5家企業的生產集中度達到86%,力爭90%。為達到行業集中度目標,力推聯合重組,支持省內排名前5家的水泥企業及其他建材子行業龍頭骨干企業搭建產能整合平臺,利用市場化手段推進聯合重組,優化產能布局,主動壓減競爭乏力的過剩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