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建材工業供給側結構已經發生和正在發展著深刻變革,但時至今日,企業規模小、產業鏈延伸不足仍然是建材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首先必須解決的突出問題。
規下企業比重大是建材工業突出特征
2015年全部建材工業企業20萬家,銷售額5.9萬億元。國家統計局2011年以后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統計起點標準從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以下簡稱規上、規下)。2015年規上建材工業企業3萬家,銷售額5萬億元。與2011年相比,全部建材企業數量減少1.2萬家,其中規上建材企業數量增加7000家,規下建材企業數量減少1.9萬家。2011~2015年,規上建材銷售額年平均增長13.5%,規下建材銷售額僅增長3.9%。2015年規上建材企業銷售額占全部建材工業比重達到85%,比2011年提高4個百分點。
目前建材規下企業銷售額比重仍然高達15%。在工業部門中,建材工業企業規模最小,規下企業比重最高。據2013年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資料,當年全國工業企業平均銷售規模4724萬元,原材料工業企業7065萬元,建材企業2457萬元,建材企業平均規模只有工業企業平均水平的52%,原材料工業平均水平的34.8%。當年工業規下企業銷售額比重為8.8%,原材料工業平均水平為6.3%,建材企業規下比重,在工業部門中最高,甚至高于同年輕工、紡織規下比重。
目前建材工業中規下企業數量在1萬家以上的行業有磚瓦、混凝土與水泥制品、建筑用石、石灰、砂石等5個行業。2015年這部分行業規下銷售額比重低則20%,高則超過45%。
建材產業鏈延伸不足
建材工業按內部產業鏈劃分為采石采礦、基礎材料和加工制品三大產業板塊:
采礦和采石業:資源性開采行業,包括粘土、砂石、建筑用石開采和非金屬礦采選,目前在全部建材工業銷售額中占7%;
基礎材料產業:基礎性材料前端制造產業,主要為水、玻、陶、磚、瓦、灰及玻纖等基礎材料產業,目前在全部建材工業中仍然占51%;
加工制品業:以資源性產品和前端基礎材料為再加工對象,混凝土與水泥制品、新型墻體屋面材料、技術玻璃、纖維復合材料等二次加工產業目前在全部建材工業中占42%。
“十二五”時期建材基礎材料產業比重下降5個百分點,加工制品業比重上升6個百分點。與同屬原材料工業的鋼鐵、有色金屬行業相比,鋼鐵行業采礦、冶煉、壓延加工產業比例為11%、13%、76%,有色金屬采礦、冶煉、壓延加工產業比例為11%、43%、46%,建材工業產業鏈延伸程度遠遠滯后于鋼鐵、有色金屬行業。目前水泥和混凝土水泥制品產業比例為42%、58%,平板玻璃和加工玻璃比例為23%、77%,玻璃纖維和復合材料比例為62%、38%。建材主要產業鏈還有很大拓展空間。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補短板和去產能并行
鑒于建材工業發展現狀,建材工業去產能、補短板,首先應該解決規下企業比重偏大和產業鏈延伸不足問題。磚、瓦、灰、沙、石以及混凝土水泥制品行業和水泥、平板玻璃行業一樣,目前同樣面臨產能嚴重過剩,而規下企業數量龐大是產能過剩的突出特征,彌補工業化進程和產業鏈延伸不足的短板與去產能交織,建材部分產業補短板和去產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更加復雜艱巨。建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切入點是大力發展新興產業、綠色建材,延伸建材產業鏈,替代提升傳統建材;發展壯大規上建材企業,彌補建材規上企業比重偏小短板,促進建材落后產能的淘汰和規下企業的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