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價格之爭已然成為預拌混凝土行業發展之殤!
預拌混凝土價格亂象人人深惡痛絕卻倍感無奈,但卻又不得不參與其中,殺價掠奪的不僅僅只是某幾家的利益,扼殺的更是整個行業的利益,透支的將是行業的發展未來,甚至危害到混凝土結構的質量安全。
凡殺價者人必殺之,更有甚者,信奉沒有最低價,只有更低價!引刀成一快,刀刀見血痕,敢于再殺價,篤定單到手。大刀砍向砼行的同時,自己難逃被再次砍殺的命運。周而復始,這是怎樣的一種悲哀!
從業者不參與其中,擔憂無活可干,參與其中,基本的利益被剝奪。加之殺價帶來的搶單短暫甜頭瞬間會被利潤攤薄乃至虧損的沮喪所取代,參與其中的可謂人人都是受害者,人人又都是加害者,人人都不甘心被動出局,劣幣驅逐良幣的經濟學“負現象”比比皆是,然而誰能救贖我們?概言之,救贖者唯有自己而已。
《發布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價的通知》(京建法【2014】24號)文件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其實該文件早在2014年即予頒布,然而仍然未能引起全社會的足夠重視和關注。本次北京市混凝土協會再次重磅出擊,從協會自律管理的角度重新發布《關于執行“質量控制價”的決定》通知,并對違規者上升到破壞建筑物質量的高度進行發聲,這種自我救贖對于內憂外患深重的混凝土行業而言無疑是破冰之舉。
北京市混凝土協會做法有如下亮點:
1、由北京住建委下發通知,發布的質量控制價響應了社會各界對于建筑物混凝土結構的質量保障預期;
2、成功解讀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所禁止的關于“價格壟斷”的禁止性規定;
3、查處和約束違規企業變相或者逃避價格低價的手段有了政府規范性文件的保障;
4、對于建筑施工單位涉嫌使用低于質量控制價的混凝土施工有了明確的執法標尺和手段。
依據現行的合同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法律法規,合同是為了實現交易目的,而交易目的顯然不能突破國家的強制性法律法規,比如建筑工程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于混凝土結構的安全、耐久性等都有明確規定。現有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制的是行業壟斷價格,而不是鼓勵行業無下限的亂殺價!肆意殺價的結果沒有贏家,混凝土供應商沒有利潤甚至虧損的局面下,部分沒有最低價、只有更低價的行業不法者極有可能鋌而走險在混凝土的生產原材料選擇和工藝上動起歪腦筋,這將不可避免會損及“百年大計”的建筑物安全,長此以往,全社會都是輸家。
基于此,北京市混凝土協會為我們行業開了一個好頭,《關于執行“質量控制價”的決定》這份文件以質量控制價為抓手,正本清源的保障預拌混凝土企業的合理利潤,堅決遏制亂殺價現象,對于行業而言,這不啻于是春雷般的好消息。
亂殺價違法是這一通知傳遞的響亮信號,建議全國砼行們積極行動起來,積極向主管部門反映,團結在各自協會周圍,反應訴求,爭取支持,推動建設主管部門出臺相關規定,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不觀望、不等待、不依靠、砼行們必須行動起來!
預拌混凝土行業的自我救贖之們才能由此開啟!
附件:
文附錄了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文件和北京混凝土協會的文件共三個附件,供大家參詳。
附件一:
《發布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價的通知》
(京建法【2014】24號)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01月09日14:42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行業協會,各建設、施工、監理、檢測單位,各預拌混凝土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專項治理兩年行動方案》,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提高預拌混凝土采購、供應雙方的質量意識,落實質量責任,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促進混凝土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關于加強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見》和《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規程》等相關規定,我委決定發布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價(以下簡稱“質量控制價”),建立預拌混凝土質量預警機制。
一、質量控制價的組成與確定
質量控制價由北京市混凝土協會依據預拌混凝土實際生產成本,以及我市行業發展和企業管理經營情況,經水平測算確定的,保證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的成本價格水平。質量控制價是預拌混凝土采購、供應雙方落實質量責任,確保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的預警線,也是市區兩級建設主管部門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動態監管,查處預拌混凝土質量問題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質量控制價的發布及調整
質量控制價由北京市混凝土協會測定,經我委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組織有關專家評估后,在我委以及北京市混凝土協會網站上發布。
北京市混凝土協會應當根據原材料價格和市場供求關系等因素的變化情況,適時提出調整質量控制價的建議,經我委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組織有關專家評估后發布。
三、相關規定
(一)規范合同訂立,保障合同雙方合法權益
預拌混凝土應當由施工單位采購,建設單位不得指定預拌混凝土供應單位或者直接采購預拌混凝土。
預拌混凝土供應、采購雙方應當按照市工商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聯合監制的《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簽訂書面采購合同,并根據《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材料和設備采購備案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1〕9號)的規定進行采購備案,如實上報成交價格。
預拌混凝土供應、采購雙方已簽訂買賣合同,且合同價低于質量控制價的,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參照質量控制價進行調整。與之相關聯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合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專業承包合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等,合同雙方可協商調整相應價格。
(二)發揮協會作用,建立健全誠信評價機制
北京市混凝土協會應當按照《北京市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質量專項治理兩年行動工作方案》的要求,強化行業自律,完善服務和監督機制,組織開展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誠信評價工作;加強對預拌混凝土采購相關信息數據的采集和統計分析,密切跟蹤市場動向,協助市區兩級建設主管部門加強對重點供應單位、重點項目的動態監管;發現擾亂市場秩序、涉嫌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等問題,及時向有關監管部門反映;對違法違規的供應單位實施誠信懲戒等自律措施,促使廣大供應單位依法誠信經營。
(三)加強動態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單位及人員
市區兩級建設主管部門應當進一步加大對預拌混凝土使用、管理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預拌混凝土采購合同價低于質量控制價的項目一律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執法頻次。發現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供應單位,限期改正,整改期間不得供應預拌混凝土;逾期不改或整改期滿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供應單位,依法撤回其資質證書。對以低于質量控制價的價格采購預拌混凝土的施工單位,經質量監督部門現場檢查,初步判斷混凝土質量有問題時,應當責令對工程實體質量進行檢測,檢測結果不合格或達不到標準的,一律依法從重處罰;構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依法嚴肅處理。
本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執行,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解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12月24日
抄送: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市政府法制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高級法院,市檢察院。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1月5日印發
附件二:
關于執行“質量控制價”的決定
北京市混凝土協會2016-06-30
目前,預拌混凝土行業因各項成本增加,債權債務包袱沉重,資金短缺,行業經營持續虧損的狀況越來越嚴重,引發了企業之間的低價惡意競爭,價格嚴重背離價值,不僅擾亂了混凝土市場秩序,更是給行業(企業)生存帶來了極大的危機,致使預拌混凝土質量出現重大隱患,在行業內產生了強烈的共鳴。經2016年6月15日和17日協會會長辦公會會商,6月24日第七屆十三次常務理事會審議,提交6月29日會員大會通過,北京市混凝土協會依據《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發布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京建法[2014]24號)等政策、規定,做出“執行‘質量控制價’的決定”。
一、主要目的:
依法遵規,逐步建立、完善“公平、規范、健康、有序”的預拌混凝土市場秩序,保證預拌混凝土質量,保障首都建設工程質量,維護行業信譽和會員企業正當利益,促進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行業健康發展。
二、具體要求:
全體會員企業嚴格執行《通知》的規定,會員企業做到:
自2016年7月1日起,新簽訂的預拌混凝土合同,使用市工商局、市住建委聯合監制的《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示范合同文本,所附條款不得含有“霸王條款”,供應預拌混凝土的價格不得低于市住建委和協會網站2016年5月5日發布的“質量控制價”,地鐵和其他重點工程上浮一個等級定價。已簽訂的合同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在2016年7月15日前完成變更。
三、保障措施:
為保證本決定的落實,協會會長辦公(擴大)會在近2個月內,每10天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隨時召開,各副會長單位領導親自出席,專題協調、討論、研究執行決定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特殊問題擴大到常務理事會。
四、違規處理:
1、對查實有違反“質量控制價”、“合同示范文本”行為的企業,提供給市或區建設主管部門,依據《通知》規定,加大對預拌混凝土使用、管理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內容如下:
⑴預拌混凝土采購合同價低于質量控制價的項目一律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執法頻次。發現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供應單位,限期改正,整改期間不得供應預拌混凝土;逾期不改或整改期滿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供應單位,依法撤回其資質證書。
⑵對以低于質量控制價的價格采購預拌混凝土的施工單位,經質量監督部門現場檢查,初步判斷混凝土質量有問題時,應當責令對工程實體質量進行檢測,檢測結果不合格或達不到標準的,一律依法從重處罰;構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依法嚴肅處理。
2、協會按照《北京市混凝土行業誠實守信自律準則(市場行為)》中第六條對違反準則會員企業的處理規定執行。
本決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
北京市混凝土協會
2016年6月29日
附件三:
《關于發布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價的通知》
2016-06-02
各預拌混凝土企業:
根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發布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價的通知》(京建法【2014】24號)精神,北京市混凝土協會經過對預拌混凝土原材料及單方普通C30混凝土成本信息進行統計,測算了新的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價。經市住建委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組織有關專家評估,認為調整后的質量控制價符合市場行情。現予以發布。
附件: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價格表
北京市混凝土協會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