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揚塵是城市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為此,今年以來,鄭州市環保及住建委等部門聯手重拳出擊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這其中,遍布全市的42家混凝土攪拌站的環境綜合整治更是行動的重中之重。
近日獲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于今年5月份,組織有關部門,對全市42家混凝土攪拌站就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行了全面檢查。住建委質監站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對混凝土攪拌站環境綜合整治進行督查,督促各企業在組織領導、方案制定、資金到位、工作推進等方面予以落實,積極推動了該工作的全面開展。
但截至目前,距目標任務的完成還有一定的距離,有關人士分析原因時指出,這主要是由于部分企業負責人思想認識不夠,缺少責任感和使命感。從市質監站對市區22家混凝土攪拌站檢查情況看,有20家企業安裝了筒倉全自動脈沖除塵裝置;21家企業配置車輛清洗臺;13家企業對斜皮帶傳輸、進料斗進行了封閉;6家企業在骨料堆場安裝了噴淋設施。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有:在污水處理方面,污水沉淀池未按要求設置,場地排水,污水處理未能改造到位,許多企業未能配置砂石分離機。在抑制揚塵方面,大多數企業未能在骨料堆場及生產場地安裝噴淋、噴霧裝置到位,場地硬化改造未能很好實施,空地綠化較少。在生產環節的除塵、防污方面,攪拌樓主機卸料口未能采用防止混凝土噴濺的設施,攪拌樓主機內一些需抑塵部位還未能實施改造。在廢棄物處理方面,循環利用廢水及清理物的工作還未啟動。
據分析,受客觀經濟形勢影響,鄭州市混凝土攪拌站墊資量大,應收款難以回收,而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對影響環境因素改造實施需投入大量資金,其改造積極性受到一定影響。
對此,環保及住建委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作為環境綜合整治的第一責任人,要在企業內部設立專門機構或配備專業人員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制定環境綜合整治方案,落實整治項目所需的資金,并結合自身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倒排工期、定人、定崗、定時限、定內容,按照整治目標和整治要求,確保按時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