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福建省經信委了解到,日前省經信委委托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完成了全省水泥行業各生產企業能源審計工作,下一步全省水泥行業企業將開展節能量交易工作。在可出售節能量企業名單中,福建安溪三元集發水泥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美嶺水泥有限公司上榜。
福建省水泥行業節能量交易主體涉及全省42條回轉窯熟料生產線所屬的28家水泥熟料生產企業。根據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結果,全省水泥生產企業平均可比熟料綜合能耗114.3千克標準煤/噸熟料,以該指標作為節能量交易的標桿值,高于該指標的企業共17家,需購入(受讓)節能量80321噸;優于該指標的企業11家,可出售(出讓)節能量80980噸。此次交易價格為100元/噸標準煤。
據了解,9月29日前,各節能量交易主體(即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向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節能量交易平臺提出交易申請,并遞交《福建省節能量交易申請書》等有關節能量交易資料。海峽股權交易中心對交易主體遞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和登記,對不符合登記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交易主體應在3個工作日內補齊有關材料重新遞交交易申請材料。
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根據核定的各交易主體的交易量組織交易后,分別向各交易主體發送節能量交易通知書(含交易量、交易金額和交易服務費等)并與各交易主體簽訂《福建省節能量交易合同》。各交易主體接到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購入(受讓)方向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指定的賬戶支付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出售(出讓)方向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提交交易價款收款收據。海峽股權交易中心在確認各交易主體完成指定交易后,向交易主體出具交易憑證等材料。
對列入節能量交易的交易主體,未按以上規定時間提交有關交易材料,或已提供交易材料,但未按時進行交易的,屬不履行交易義務的行為,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節能量交易工作的意見》(試行)精神,將對這些交易主體執行差別電價,差別電價征收標準參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工業創新轉型穩定增長十條措施的通知》的規定,企業生產用電按0.05元/千瓦時加價征收電費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