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蘭州市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規范混凝土企業生產行為,強化混凝土企業責任意識,4月14日蘭州市安質監站組織召開了全市預拌混凝土企業“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宣貫會議。并與39家砼企業簽訂了《預拌混凝土企業產品質量承諾書》。
會上傳達學習了甘肅省住建廳《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和蘭州市城鄉建設局2015年預拌混凝土企業的監管工作要求。通報了2014年全市預拌混凝土專項檢查情況,對預拌混凝土企業2015年質量監督申辦和混凝土攪拌站遠程視頻監控等重點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混凝土企業認清當前形勢,負起社會責任,做好本職工作,切切實實在企業內部開展好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在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中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提供合格產品。
在與混凝土企業現場簽訂的《預拌混凝土企業產品質量承諾書》中,要求混凝土企業承諾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和建筑物設計使用年限內,承擔因預拌混凝土本身質量不合格導致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的責任。嚴格履行好必須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必須嚴格按配合比進行預拌混凝土生產等九項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