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內的綠色建筑裁量將有一個統一的執行標準,記者從市住建局了解到,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含2萬平方米)的新建單體大型公共建筑,將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面積小于3000平方米的,或功能單一、毛坯交樓,且屬于配套商業服務網點功能的,可不執行相關標準。
據市住建局設計科技科介紹,至2014年底止,佛山共獲得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38項,建筑面積達442萬平方米;全市綠色建筑高星級比重亦較高,獲得綠色建筑三星設計評價標識有4項,二星設計評價標識有13項。且2012、2013、2014年連續三年超額完成省下達的綠色建筑年度建設任務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