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記者從蘭州市建設局了解到,為落實全市2014年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有關要求,進一步做好蘭州市預拌混凝土企業防塵治理工作,近日,市建設局與全市58家預拌混凝土企業簽訂了2014年冬防管理目標責任書,并要求對未達到冬防要求的預拌混凝土企業,一律停止冬季混凝土生產。
據了解,該責任書結合全市預拌混凝土行業特點,對預拌混凝土企業生產行為提出了要求。要求建立企業冬防工作制度,成立以企業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防塵治污領導小組,落實冬防責任考核制度、主要控制點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廠區要及時清掃、除塵及灑水;進出車輛外觀干凈,車輪不帶塵土,廠區內不出現揚塵情況;企業出入口及廠區道路、地面、材料堆場、生活等區域應采取混凝土、細石或其他功能相當的材料進行硬化;砂、石材料堆放應設置物料棚、倉庫或全覆蓋;水泥、粉煤灰、外加劑等粉狀物料應采用專用車輛運輸、專用密閉容器(倉、罐等)儲存。
同時,要求混凝土攪拌區域以及攪拌樓操作系統所在區域應全封閉,防止噪聲、粉塵擴散;廠區內應具備車輛高壓清洗設施(洗車臺、洗車場地等),場地四周應設置排水溝、槽并與沉淀池相連;沉淀池大小應滿足沖洗要求。應配備專人負責對出廠混凝土運送車輛、材料運輸車輛、泵車等逐輛輪胎清洗,確保車輛輪胎不帶塵土。
還要求粉料運輸必須采用專用車輛密封運輸,保證物料不遺撒外漏;混凝土罐車出料口在運輸過程中應采用接料袋等措施防止遺撒在道路上;生產、生活過程中使用的鍋爐應優先采用天然氣、重油、電或生物柴油等清潔能源為燃料。不得使用未經環保部門批準的燃煤鍋爐,不得使用有煙煤;各預拌混凝土企業必須按照以上要求積極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并積極配合全市環保、建設、執法等管理部門的檢查工作,對發現存在的問題必須徹底進行整改。
據悉,下一步,市建設局將對全市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采取視頻監控的手段進行監管,對于未完成“冬防”目標任務的企業,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