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江西省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08年5月頒布、實施以來,宜春市把發展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提升到一個更高層次,通過發展散裝水泥和推廣預拌混凝土的雙輪驅動,宜春市散裝水泥得到了較快發展,預拌混凝土產業也完成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過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2013年,全市共發展應用散裝水泥494.4萬噸,比2004年增長了37倍,預拌混凝土供應量達到386萬立方米,比2004年增長了24.7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從2004的一家,發展到現在的50余家,全市城市城區基本實現“禁現”目標,市中心城區實現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但是,隨著預拌混凝土市場需求的變化和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不斷增加,宜春市預拌混凝土行業發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瓶頸,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長期積累的深層次問題突出,如不進行正確引導,加強監督管理,勢必影響宜春市散預事業的科學和可持續發展。因此,宜春市預拌混凝土的規范管理和產業升級已迫在眉睫。
一、宜春市預拌混凝土行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發展過快,供求嚴重失衡。以市中心城區為例:宜春市中心城區預拌混凝土行業的發展始于2004年,當時僅一家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年設計產能60萬立方米,近幾年來,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快速推進以及“禁現”工作的有效開展,市中心城區預拌混凝土行業迅速發展。目前,市中心城區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共20家(其中:高鐵轉讓攪拌站3個,建設單位自建自用攪拌站2個),38條生產線,年設計產能達1500萬立方米以上。
2013年,市中心城區累計供應商品混凝土224萬立方米,加上未統計的最多不過300萬立方米,供應量僅占年設計產能1500的20%,產能已嚴重過剩。根據《宜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規定,確定了“十二五”期間宜春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均增長22%,據此估算,到“十二五”期末,市中心城區商品混凝土的需求量僅為250——350萬立方米左右,供求矛盾相當突出。
(二)違規審批,盲目建站嚴重。近幾年,由于管理不到位,違規審批、盲目建站情況嚴重。部分投資商并未按程序履行有關審批手續,擅自新建、擴建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如:3個高鐵站的轉讓接收,沒有任何手續,也在生產銷售商品混凝土;還有華恒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家未經設立審批,居然堂而皇之的新建起了那么大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以及現有攪拌站的改、擴建均沒有經過批準,現有20家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只有8家取得了企業資質。一窩蜂的盲目建站,致使市中心城區預拌混凝土產能嚴重過剩,管理非常混亂,擾亂了市中心城區商品混凝土市場秩序。
(三)隨意建站,布局不盡合理。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的空間分布極不平衡。現有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20家,主要分布在市中心城區東面和西面,其中:東面和東北面下浦、彬江和渥江6家,西面鳳凰街和西村8家,北面經開區周邊4家,南面南廟鄉2家,攪拌站之間的距離過于接近,不符合《宜春市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布點方案》(以下簡稱《布點方案》)的布局安排。
(四)市場無序,惡性競爭加劇。 由于預拌混凝土的產能增長過快,供求嚴重失衡,市場競爭更趨激烈,其結果導致市場無序競爭。一是低價銷售,部分企業為搶占市場份額,不惜微利甚至虧本銷售商品混凝土,價格戰日趨激烈;二是企業墊資銷售嚴重,有的企業為競爭需要,一個項目動輒墊資上千萬元,多的時候總墊資達到七、八千萬元,這勢必造成企業資金緊張,財務成本大幅上升,致使企業大都處于微利甚至虧損狀態。長此下去,生產企業為追求利潤,必然冒險降低生產成本,勢必對建筑工程構成質量隱患,使預拌混凝土行業步入惡性循環,也將影響散裝水泥的健康發展。與此同時,豐城、高安等縣級市也存在預拌混凝土過快發展的情況。
二、宜春市預拌混凝土產業升級的具體措施
(一)加強市場準入管理。根據宜春市經濟發展規劃和城市建設規模,搞好預拌混凝土發展規劃,嚴把布點方案審批,加強市場準入管理。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預拌混凝土項目應按規定、按程序進行報批,辦理相關手續,通過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新建或改建預拌混凝土項目選址要符合城市城區總體規劃、環境保護以及《布點方案》的要求。今后,凡不符合《布點方案》要求的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混凝土攪拌站,一律不予審批建站,違反規定的,對其依法進行處理。
(二)提高行業管理標準。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生產設施設備應達到本省行業標準要求,占用場地必須滿足生產需要,低污染排放、高效節能、清潔環保,符合清潔生產要求,設有符合本省行業標準要求的內部試驗室,內部試驗室上崗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質量管理符合《江西省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程》要求。提高行業管理標準,有利于規范管理,有利于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全行業整體管理素質。
(三)加強企業資質管理。從事預拌混凝土生產活動的企業應向市建設局申請相應的資質,未取得資質的企業不得生產、銷售混凝土,企業資質應一企一證,不得設立分站。申請辦理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資質必須符合《布點方案》,并取得市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的籌建批文,和市發改部門的備案批復文件,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獲得國有土地使用規劃,建立企業內部實驗室,符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資質管理的要求以及《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其它要求。
(四)強化市場行為管理。高鐵自用攪拌站不得向社會供應商品混凝土,不得向當地轉讓自用攪拌站股權,高鐵工程建設完工后應自動拆除;建設單位現有自用攪拌站應加強混凝土的質量管理,未經批準不得擴建,生產的預拌混凝土除自用外,不得向市場出售商品混凝土,不得轉讓自用攪拌站股權,建設項目完工后應自動拆除。市中心城區所有建設工程不得使用無企業資質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供應的商品預拌混凝土,否則,該項目不得進入下道驗收程序;對現有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因設備老化等原因長期未生產的,要限期淘汰,收回建筑企業資質;已接收的高鐵轉讓攪拌站,要限期改造現有設備,淘汰落后產能,進行產業升級。
(五)加快發展預拌砂漿。發展預拌砂漿,需要有更多的預拌混凝土企業加入,這對于宜春市預拌砂漿的起步尤為重要,也是預拌混凝土企業產業升級的一大機遇。因此,鼓勵、引導和支持有實力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投資預拌砂漿行業,一為企業自身轉型創造條件,二來推動宜春市預拌砂漿的起步、發展,填補宜春市沒有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的空白,為“十二五”期末在宜春市范圍內實現城區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目標做好鋪墊。各級散裝水泥管理機要及時搞好發展規劃,合理布局,嚴把市場準入關,加強質量和清潔生產監督,建立預拌砂漿行業誠信機制,在適當的時候制定和出臺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政策法規,推動宜春市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科學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