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通市環保局在2014年4月份對外公布的一季度違法企業中,華新水泥(股票代碼:600801)(南通)有限公司(下稱華新南通)名列其中。人民網發現,華新水泥南通公司自2014年1月份被處罰后,時隔8個月仍未將此次處罰對外公開,被股民指其涉嫌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定。
2013年10月,南通市環保局接當地群眾舉報稱華新南通污染嚴重,經多方調查取證后發現,該公司二期年產70萬噸水泥粉磨擴建項目,在環評文件未經審批的情況下擅自建設并投入生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南通環保局于2014年1月份向華新南通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停止項目建設,并處罰款9萬元。但時隔近9個月后,該企業不但仍在正常生產,且至今未整改到位。
記者就此聯系華新南通采訪時,一名女性工作人員稱對此不知情,目前公司生產及銷售業務正常。記者在公司廠區發現,馬路兩邊停有多輛等候裝運產品的車輛。與該企業相鄰不足50米的狼山街道洪江村3組吳姓村民也證實,南通公司最近一年來沒有中斷過生產,每遇東風和南風天氣都會粉塵飄揚。
記者了解到,華新南通作為當地重點企業,南通市崇川開發區管委會曾分別于2013年10月25日、2013年12月27日向南通市環保局書面出具《關于懇請同意華新水泥(南通)有限公司二期生產線恢復生產的報告》、《關于懇請支持華新水泥(南通)有限公司發展的報告》,要求環保部門予以照顧。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重大事件包括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等。華新水泥作為上市公司,記者查閱其公告,至今仍未對外披露南通市環保局9個月前的這起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