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從明年1月1日起,我國將實施新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該標準對綠色建筑的評價方法有更加嚴格的要求,更高的評價標準也進一步助推了城鎮化質量的提升。
在近日召開的首屆中國綠色建筑節能與標準化論壇上,住建部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公室主任宋凌針對綠色建筑標識評價與申報做了詳細的解讀,為企業在申請綠色建筑標識,以及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等多方面規劃上提供了依據。
新型城鎮化不應該是單純數量上的城鎮化,更應該是質量上的城鎮化。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下稱《規劃》)的要求,我國的城鎮化應該順應現代城市發展新理念新趨勢,推動城市綠色發展,提高智能化水平,增強歷史文化魅力,全面提升城市內在品質。所以,未來要將生態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市發展,構建綠色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要構建綠色的生產、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建筑質量的提高至關重要。所以,按照《規劃》的要求,我國要實施綠色建筑行動計劃,完善綠色建筑標準及認證體系、擴大強制執行范圍,加快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大力發展綠色建材,強力推進建筑工業化。
據了解,為實現《規劃》中的要求,國務院辦公廳和住建部先后發布了《關于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一號文件以及《“十二五”綠色建筑和綠色生態城區發展規劃》,規定到2015年我國新建綠色建筑總面積要達到10億平方米。據相關統計顯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共有1446個項目獲得了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建筑面積超過1.6億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