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財政部了解到,2013年,中央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補助資金達2003億元,重點向各類棚戶區改造和公共租賃住房傾斜,向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傾斜。其中,補助各類棚戶區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723億元,占36.1%,補助公共租賃住房595億元,占29.7%;補助中西部地區1813億元,占90.5%。
2013年,各級財政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在任務減少29.7%的情況下實際支出力度不減,達到3816.72億元,與2012年基本持平。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明顯增加,據不完全統計達到906.56億元,同比增加259.66億元,增長40%。其中,排列前五名的省份為上海(277億元)、重慶(69億元)、新疆(51億元)、北京(43億元)、內蒙古(43億元)。
當年,全國共開工建設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666萬套,基本建成544萬套;實施農村危房改造281萬戶、游牧民定居工程5.1萬戶、漁民上岸工程2.8萬戶。
各級財政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繼續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對廉租住房、城市棚戶區改造中的安置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及面向經濟適用住房對象供應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實行劃撥供應,除依法征收土地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外,免收土地出讓收入;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運營管理涉及的營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等實行減免政策,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運營管理成本。
同時,擴大棚戶區改造稅收優惠范圍,從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擴大到國有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鼓勵企業出資參與棚戶區改造,明確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工礦(含中央下放煤礦)棚戶區改造、林區棚戶區改造、墾區危房改造的,對企業用于符合規定條件的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013年,財政部探索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績效評價試點,在山東、河北、湖南、湖北、四川5省各選取1至2個市縣開展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績效評價試點,同時與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辦法(試行)》,部署各地開展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工作。
2013年,各級財政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在任務減少29.7%的情況下實際支出力度不減,達到3816.72億元,與2012年基本持平。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明顯增加,據不完全統計達到906.56億元,同比增加259.66億元,增長40%。其中,排列前五名的省份為上海(277億元)、重慶(69億元)、新疆(51億元)、北京(43億元)、內蒙古(43億元)。
當年,全國共開工建設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666萬套,基本建成544萬套;實施農村危房改造281萬戶、游牧民定居工程5.1萬戶、漁民上岸工程2.8萬戶。
各級財政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繼續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對廉租住房、城市棚戶區改造中的安置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及面向經濟適用住房對象供應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實行劃撥供應,除依法征收土地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外,免收土地出讓收入;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運營管理涉及的營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等實行減免政策,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運營管理成本。
同時,擴大棚戶區改造稅收優惠范圍,從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擴大到國有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鼓勵企業出資參與棚戶區改造,明確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工礦(含中央下放煤礦)棚戶區改造、林區棚戶區改造、墾區危房改造的,對企業用于符合規定條件的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013年,財政部探索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績效評價試點,在山東、河北、湖南、湖北、四川5省各選取1至2個市縣開展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績效評價試點,同時與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辦法(試行)》,部署各地開展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