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加快預拌砂漿推廣應用步伐,全面禁止現場攪拌,淮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據《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和《淮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通告》等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了《淮安市推廣應用預拌砂漿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規定:市區(除淮陰區、淮安區外)范圍內所有新開工建設工程項目,一律不得在施工現場架設砂漿攪拌機,必須全部使用預拌砂漿。屬于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工程建設項目,有特殊情形的,必須在使用前經市散辦備案,方可現場攪拌砂漿。
《細則》明確了設計、圖審、造價、標底編制、施工、監理等單位在推廣應用預拌砂漿過程中的職責。
《細則》還規定: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必須提供工程實際使用預拌砂漿用量,作為竣工驗收資料之一(附淮安市工程項目預拌砂漿用量統計審核表)。如實際使用量明顯少于預算用量,則視作未使用預拌砂漿,市散辦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并不予辦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返退結算手續。
質監站、安監站在監督檢查中,應對建設工程中預拌砂漿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應使用預拌砂漿而未使用或者實際使用量明顯少于預算用量的建設工程,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不得參加優質結構、優質工程、文明工地、綠色施工等各類評比活動。
《細則》規定:市區(除淮陰區、淮安區外)范圍內所有新開工建設工程項目,一律不得在施工現場架設砂漿攪拌機,必須全部使用預拌砂漿。屬于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工程建設項目,有特殊情形的,必須在使用前經市散辦備案,方可現場攪拌砂漿。
《細則》明確了設計、圖審、造價、標底編制、施工、監理等單位在推廣應用預拌砂漿過程中的職責。
《細則》還規定: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必須提供工程實際使用預拌砂漿用量,作為竣工驗收資料之一(附淮安市工程項目預拌砂漿用量統計審核表)。如實際使用量明顯少于預算用量,則視作未使用預拌砂漿,市散辦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并不予辦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返退結算手續。
質監站、安監站在監督檢查中,應對建設工程中預拌砂漿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應使用預拌砂漿而未使用或者實際使用量明顯少于預算用量的建設工程,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不得參加優質結構、優質工程、文明工地、綠色施工等各類評比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