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版)》發布未逾百日,解讀文章屢屢問世,從網絡到紙媒,從官方到民間——水泥業界關注度熱烈,因其明確規定水泥行業的行政審批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對行業影響深遠。
相對屢次被同時列入“過剩”隊伍,而如今新增生產能力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鋼鐵、電解鋁等行業,水泥投資項目核準權的下放步伐算是快的。
梳理近年來水泥相關政策,核準權從省級政府到國家發改委,再到如今回歸省級政府;堅持嚴格控制增量與調整優化存量相結合是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的要求。抓住脈絡,能讓水泥業界更了解方向與路徑。
上收與下放
2013年12月2日,《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的通知(國發〔2013〕47號)》發布,明確“水泥:由省級政府核準”。
此前,水泥項目核準經歷過從省級政府到國家發改委的變化。業界人士稱之為投資項目審批權的“上收”與“下放”。
2004年7月發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04年版)》顯示,水泥行業除禁止類項目外,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2009年9月底,《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09〕38號》(以下簡稱“38號文”)發布,其中規定,水泥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若需建項目,必須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論證和核準。
2013年12月13日,中國政府網發布解讀文章“貫徹三中全會決定,修訂核準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介紹《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在介紹此次《目錄》修訂的有關情況時稱,2013年版《目錄》共取消、下放和轉移49項核準權限,其中,取消核準改為備案19項、下放地方政府核準20項、轉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準10項。
2013年12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銀監會聯合發布《關于改進規范投資項目核準行為加強協同監管的通知》(發改投資[2013]2662號),提出“切實做好取消、下放后的規范核準和協同監管工作,各級發展改革、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和金融機構要簡化審核內容、優化流程、縮短時限、提高效率,實現放管并重、上下聯動、縱橫協管”,并對切實落實管理責任、改進規范核準行為、建立縱橫協管聯動機制等有關事項作具體通知。
控制與調整
“堅持嚴格控制增量與調整優化存量相結合。嚴格要素供給和投資管理,遏制盲目擴張和重復建設”——這是《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指導意見》中的要求。貫徹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時,對于水泥(過剩)行業的項目,必須按照這些要求,嚴格控制新增產能。
我們知道,《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修訂的原則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最大限度縮小核準范圍;科學劃分中央和地方職責,以縱向放權為主。
三中全會《決定》明確要求,“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企業投資項目,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秶鴦赵簷C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也明確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和下放投資審批事項,切實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
解讀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特別要關注兩點:
一是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對于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指導意見的要求,嚴格控制新增產能。
二是水泥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核準權限不得下放。文件規定,由省級政府核準的項目,核準權限不得下放。所以對水泥投資項目仍需由省級政府核準,但可通過規劃、產業政策、技術標準等引導和調控。水泥項目仍由地方政府核準,可增強就近監管能力。“因此,不能認定為2013年本目錄將水泥投資項目審批權從中央下放到了地方。”一位水泥業界知名評論員這樣認為。
方向與原則
緊隨《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發布,2013年12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改進規范投資項目核準行為 加強協同監管的通知》,提出建立縱橫協管聯動機制。相應調整管理權限。對于已經和今后進一步取消核準或者下放核準權限的項目,有關部門要相應調整城鄉規劃、用地預審、環評審批、節能審查等相關前置條件的審批權限,使地方政府更加有力有效、就近就便地進行管理。規范金融機構審貸行為,加強規劃引導和市場監管。
要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各級發展改革、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行業管理等部門要加快完善本部門的信息系統,建立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技術政策、準入標準等信息的橫向互通制度,及時通報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情況,實現行政審批和市場監管的信息共享。
要加強協同監管。項目核準機關要改進完善管理辦法,提高工作效能,認真履行核準職責,嚴格按照規定權限、程序和時限等要求進行審查。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相應改進管理辦法,依法加強對投資活動的監管。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未按規定權限和程序核準或者備案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
發展改革委投資司副司長羅國三就“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與網民在線交流時表示,簡政放權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方向。核準權限下放以后,確實需要落實地方政府的管理責任,要做到“兩個同步”。這“兩個同步”也就是“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調控和監管同步強化”。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
相對屢次被同時列入“過剩”隊伍,而如今新增生產能力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鋼鐵、電解鋁等行業,水泥投資項目核準權的下放步伐算是快的。
梳理近年來水泥相關政策,核準權從省級政府到國家發改委,再到如今回歸省級政府;堅持嚴格控制增量與調整優化存量相結合是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的要求。抓住脈絡,能讓水泥業界更了解方向與路徑。
上收與下放
2013年12月2日,《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的通知(國發〔2013〕47號)》發布,明確“水泥:由省級政府核準”。
此前,水泥項目核準經歷過從省級政府到國家發改委的變化。業界人士稱之為投資項目審批權的“上收”與“下放”。
2004年7月發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04年版)》顯示,水泥行業除禁止類項目外,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2009年9月底,《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09〕38號》(以下簡稱“38號文”)發布,其中規定,水泥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若需建項目,必須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論證和核準。
2013年12月13日,中國政府網發布解讀文章“貫徹三中全會決定,修訂核準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介紹《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在介紹此次《目錄》修訂的有關情況時稱,2013年版《目錄》共取消、下放和轉移49項核準權限,其中,取消核準改為備案19項、下放地方政府核準20項、轉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準10項。
2013年12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銀監會聯合發布《關于改進規范投資項目核準行為加強協同監管的通知》(發改投資[2013]2662號),提出“切實做好取消、下放后的規范核準和協同監管工作,各級發展改革、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和金融機構要簡化審核內容、優化流程、縮短時限、提高效率,實現放管并重、上下聯動、縱橫協管”,并對切實落實管理責任、改進規范核準行為、建立縱橫協管聯動機制等有關事項作具體通知。
控制與調整
“堅持嚴格控制增量與調整優化存量相結合。嚴格要素供給和投資管理,遏制盲目擴張和重復建設”——這是《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指導意見》中的要求。貫徹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時,對于水泥(過剩)行業的項目,必須按照這些要求,嚴格控制新增產能。
我們知道,《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修訂的原則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最大限度縮小核準范圍;科學劃分中央和地方職責,以縱向放權為主。
三中全會《決定》明確要求,“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企業投資項目,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秶鴦赵簷C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也明確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和下放投資審批事項,切實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
解讀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特別要關注兩點:
一是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對于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指導意見的要求,嚴格控制新增產能。
二是水泥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核準權限不得下放。文件規定,由省級政府核準的項目,核準權限不得下放。所以對水泥投資項目仍需由省級政府核準,但可通過規劃、產業政策、技術標準等引導和調控。水泥項目仍由地方政府核準,可增強就近監管能力。“因此,不能認定為2013年本目錄將水泥投資項目審批權從中央下放到了地方。”一位水泥業界知名評論員這樣認為。
方向與原則
緊隨《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發布,2013年12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改進規范投資項目核準行為 加強協同監管的通知》,提出建立縱橫協管聯動機制。相應調整管理權限。對于已經和今后進一步取消核準或者下放核準權限的項目,有關部門要相應調整城鄉規劃、用地預審、環評審批、節能審查等相關前置條件的審批權限,使地方政府更加有力有效、就近就便地進行管理。規范金融機構審貸行為,加強規劃引導和市場監管。
要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各級發展改革、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行業管理等部門要加快完善本部門的信息系統,建立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技術政策、準入標準等信息的橫向互通制度,及時通報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情況,實現行政審批和市場監管的信息共享。
要加強協同監管。項目核準機關要改進完善管理辦法,提高工作效能,認真履行核準職責,嚴格按照規定權限、程序和時限等要求進行審查。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相應改進管理辦法,依法加強對投資活動的監管。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未按規定權限和程序核準或者備案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
發展改革委投資司副司長羅國三就“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與網民在線交流時表示,簡政放權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方向。核準權限下放以后,確實需要落實地方政府的管理責任,要做到“兩個同步”。這“兩個同步”也就是“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調控和監管同步強化”。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