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審計風暴展開的當下,近日深圳財政官微一則關于“關于組建深圳市政府債券承銷團”的通知引起投資者普遍關注。該微博稱,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決定面向各商業銀行,組建深圳市2013—2014年政府債券承銷團。記者從深圳市財政委員會獲悉,深圳初步定于11月份發行2013年地方政府債券,規模為36億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交通、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建設。
對于投資者關注的地方政府償債能力,記者了解到,深圳市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在全國大中城市中一直處于比較低的水平,市政府財政情況良好,償還債務的能力基本上沒有問題。
舉債主要用于保障房等建設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一位審計負責人表示,深圳在防范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方面一直很審慎和嚴格。
目前的地方債到底有多少?歷史上的政府債是如何形成的?其債務率和償債率的水平如何?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的這位審計負責人就上述問題回應記者,“深圳市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在全國大中城市中一直處于較低水平。”這位負責人表示,“國家審計署對深圳的債務審計已經結束,深圳的數據預計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公布,國家審計署會給出一個最終的數據,目前我們不便于透露。”
不過,這位負責人明確表示,深圳初步定于11月份發行2013年地方政府債券,規模為36億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交通、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建設。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提供的歷史數據顯示,2009年、2010年財政部核定深圳市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規模分別為24億元和22億元。2011年深圳作為試點開始實施自行發債,2011年和2012年,深圳市自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共計49億元,其中3年期債券11億元,5年期債券24.5億元,7年期債券13.5億元。據悉,深圳地方政府債券目前尚沒有到期債券。
深圳償債能力基本沒有問題
財經評論人余豐慧分析認為,多年來,地方債務的盲目無序擴張已經成為中國經濟金融一個重要的風險點。從審計署稽核澄清2010年地方融資平臺債務為10.7萬億元后,雖然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治理整頓和消化地方債務的措施辦法,但效果卻不盡如人意。
據悉,一些地方政府變著花樣擴張地方融資平臺債務。在貸款這條路子被限制以后,通過地方信托渠道大肆擴張。
記者了解到,目前地方政府舉債都是以政府信用做擔保。由于每年的財政收支結余很少,還款來源主要還是依賴土地出讓收入。
作為全國第一個改革開放的經濟特區,深圳的地方債務未來如何償還?是否需要賣地還債?
深圳公共預算專家吳君亮說,因為沒有具體數據,是否還得起現在也說不清,但平常的財政收支一般應保持平衡,過多的投資舉債,地方政府主要還是依靠賣地還錢。
針對這一顧慮,深圳市財政委員會的相關審計負責人表示,深圳總的地方債務比內地很多地區好得多,負債率低得多,償還能力基本上沒有問題。
對于深圳地方政府如何還債的問題,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深圳市地方政府性債務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債券以及各區保障性住房貸款。地方政府債券按照發行期限列入市本級公共財政預算安排還款資金;保障性住房貸款還款來源主要為售房及房租收入。”
■業界分析
“大運會增加了深圳的債務負擔”
深圳的債務到底是怎樣形成的?目前深圳的債務壓力到底大不大?深圳律師金焰認為,深圳的土地非常值錢,僅土地財政一項就不容低估;此外,深圳有大量國內外知名的大企業和海量的中小企業,這些企業為深圳財政貢獻了豐厚的地稅收入。“深圳的財政收入在全國一直很靠前,大運會前,深圳地方政府的負債額度應該很小,財政準備金也很充沛。”
金焰告訴記者,“大運會的召開,花費了很多財政支出,我了解到的情況是,大運會幾乎花光了深圳地方政府的財政儲備金”。他認為,深圳耗巨資舉辦2011年大運會,大量基礎設施建設被提前上馬,這無疑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債務負擔。
不過,金焰表示,“即使經歷了大運會項目,耗資巨大,但由于深圳的財政基礎很好,有良好的償還能力,經過最近兩年的調整和發力,深圳的財政應該逐漸恢復了元氣,市政府的債務問題應該不大。”
■專家建言
“謹防自行發債與經濟實力脫節”
余豐慧認為,試點省(市)政府債券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表明地方自行發債只是發債的形式操作下放給地方,本質上還是中央財政擔保的,對于承銷人、投資者來說基本沒有風險。
余豐慧認為,“地方自行發債不能超越本地經濟實力和本地財力狀況。如果超過本地經濟實力發債,與大肆貸款的風險一樣,都會產生償還不了的違約風險。”
此外,余豐慧還表示,地方政府發債的關鍵在于自行發債募集資金的使用和投向。“一定要投資到民生項目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上,防止投入到無效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上。”
律師金焰則建議,自行發債試點地區在發債時應該提前公示發債資金使用和投資項目。一方面給投資地方債的投資者以明晰的投資方向,給其提供投資與否的決策信息;另一方面接受納稅人對資金使用和投資的監督。
對于投資者關注的地方政府償債能力,記者了解到,深圳市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在全國大中城市中一直處于比較低的水平,市政府財政情況良好,償還債務的能力基本上沒有問題。
舉債主要用于保障房等建設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一位審計負責人表示,深圳在防范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方面一直很審慎和嚴格。
目前的地方債到底有多少?歷史上的政府債是如何形成的?其債務率和償債率的水平如何?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的這位審計負責人就上述問題回應記者,“深圳市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在全國大中城市中一直處于較低水平。”這位負責人表示,“國家審計署對深圳的債務審計已經結束,深圳的數據預計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公布,國家審計署會給出一個最終的數據,目前我們不便于透露。”
不過,這位負責人明確表示,深圳初步定于11月份發行2013年地方政府債券,規模為36億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交通、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建設。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提供的歷史數據顯示,2009年、2010年財政部核定深圳市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規模分別為24億元和22億元。2011年深圳作為試點開始實施自行發債,2011年和2012年,深圳市自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共計49億元,其中3年期債券11億元,5年期債券24.5億元,7年期債券13.5億元。據悉,深圳地方政府債券目前尚沒有到期債券。
深圳償債能力基本沒有問題
財經評論人余豐慧分析認為,多年來,地方債務的盲目無序擴張已經成為中國經濟金融一個重要的風險點。從審計署稽核澄清2010年地方融資平臺債務為10.7萬億元后,雖然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治理整頓和消化地方債務的措施辦法,但效果卻不盡如人意。
據悉,一些地方政府變著花樣擴張地方融資平臺債務。在貸款這條路子被限制以后,通過地方信托渠道大肆擴張。
記者了解到,目前地方政府舉債都是以政府信用做擔保。由于每年的財政收支結余很少,還款來源主要還是依賴土地出讓收入。
作為全國第一個改革開放的經濟特區,深圳的地方債務未來如何償還?是否需要賣地還債?
深圳公共預算專家吳君亮說,因為沒有具體數據,是否還得起現在也說不清,但平常的財政收支一般應保持平衡,過多的投資舉債,地方政府主要還是依靠賣地還錢。
針對這一顧慮,深圳市財政委員會的相關審計負責人表示,深圳總的地方債務比內地很多地區好得多,負債率低得多,償還能力基本上沒有問題。
對于深圳地方政府如何還債的問題,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深圳市地方政府性債務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債券以及各區保障性住房貸款。地方政府債券按照發行期限列入市本級公共財政預算安排還款資金;保障性住房貸款還款來源主要為售房及房租收入。”
■業界分析
“大運會增加了深圳的債務負擔”
深圳的債務到底是怎樣形成的?目前深圳的債務壓力到底大不大?深圳律師金焰認為,深圳的土地非常值錢,僅土地財政一項就不容低估;此外,深圳有大量國內外知名的大企業和海量的中小企業,這些企業為深圳財政貢獻了豐厚的地稅收入。“深圳的財政收入在全國一直很靠前,大運會前,深圳地方政府的負債額度應該很小,財政準備金也很充沛。”
金焰告訴記者,“大運會的召開,花費了很多財政支出,我了解到的情況是,大運會幾乎花光了深圳地方政府的財政儲備金”。他認為,深圳耗巨資舉辦2011年大運會,大量基礎設施建設被提前上馬,這無疑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債務負擔。
不過,金焰表示,“即使經歷了大運會項目,耗資巨大,但由于深圳的財政基礎很好,有良好的償還能力,經過最近兩年的調整和發力,深圳的財政應該逐漸恢復了元氣,市政府的債務問題應該不大。”
■專家建言
“謹防自行發債與經濟實力脫節”
余豐慧認為,試點省(市)政府債券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表明地方自行發債只是發債的形式操作下放給地方,本質上還是中央財政擔保的,對于承銷人、投資者來說基本沒有風險。
余豐慧認為,“地方自行發債不能超越本地經濟實力和本地財力狀況。如果超過本地經濟實力發債,與大肆貸款的風險一樣,都會產生償還不了的違約風險。”
此外,余豐慧還表示,地方政府發債的關鍵在于自行發債募集資金的使用和投向。“一定要投資到民生項目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上,防止投入到無效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上。”
律師金焰則建議,自行發債試點地區在發債時應該提前公示發債資金使用和投資項目。一方面給投資地方債的投資者以明晰的投資方向,給其提供投資與否的決策信息;另一方面接受納稅人對資金使用和投資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