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溧水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禁止在工程建設現場攪拌砂漿的通知》。
《通知》規定, 自2013年5月1日起,在全區開始施工圖設計圖審的所有新開工項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交通、水利等建設工程),禁止在施工現場設置攪拌機和攪拌砂漿,強制使用預拌砂漿。
《通知》要求區發改、住建、質監等相關部門加強協作、強化聯動,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職能作用,嚴把項目備案、施工圖審查、工程招投標及現場監督等環節。認真履行施工現場監管職能,進一步加強對列入禁止現場攪拌砂漿范圍內的新開工項目的監督管理,尤其對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而未使用的,應當即責令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制定相關計劃,及時整改,確保落實到位。區各相關職能部門對全區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情況要組織專項檢查,對違反規定在施工現場攪拌砂漿的行為,特別是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通知》規定, 自2013年5月1日起,在全區開始施工圖設計圖審的所有新開工項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交通、水利等建設工程),禁止在施工現場設置攪拌機和攪拌砂漿,強制使用預拌砂漿。
《通知》要求區發改、住建、質監等相關部門加強協作、強化聯動,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職能作用,嚴把項目備案、施工圖審查、工程招投標及現場監督等環節。認真履行施工現場監管職能,進一步加強對列入禁止現場攪拌砂漿范圍內的新開工項目的監督管理,尤其對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而未使用的,應當即責令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制定相關計劃,及時整改,確保落實到位。區各相關職能部門對全區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情況要組織專項檢查,對違反規定在施工現場攪拌砂漿的行為,特別是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