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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年起新建建筑全部按綠色建筑標準建設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3-04-02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中國預拌干粉砂漿網
核心提示:深圳今年起新建建筑全部按綠色建筑標準建設
  深圳市即將頒布實施《深圳市綠色建筑促進辦法》,在全國率先全面推行綠色建筑標準。今年起所有新建建筑項目全部按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其中,保障房項目、政府投資項目、社會公益性項目、綠色建筑示范區內的全部項目已優先保證全面推行綠色建筑標準。 自2006年實施國內首部建筑節能地方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建筑節能條例》和進入“十二五”以來,深圳市持續將大力推進建筑領域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加快轉變城市建設發展模式方式,作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打造“美麗深圳”,推進現代化國際化先進城市建設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初步實現從建筑節能到綠色建筑、從綠色建筑到綠色城市的“兩個轉型”。

  深圳先后獲得首批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示范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工程建設標準綜合實施試點城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建筑廢棄物減排與利用試點城市等五個示范試點城市稱號。深圳還是住建部與深圳市政府合作共建的國家低碳生態示范市,以及國家低碳試點城市。2012年,為配合國家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城市建設,深圳市還在建筑領域率先啟動開展碳排放權交易相關工作。

  深圳已有72個項目通過綠色建筑評價標識

  綠色建筑數量和規模全國領先

  在去年召開的北京第八屆國際“綠博會”,深圳市獲住建部、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頒發的首個中國綠色建筑實踐獎——“城市科學獎”,標志著深圳綠色建筑發展達到一個新的高度。

  市住房和建設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深圳綠色建筑發展主要呈現如下特點:

  一是規模化發展。到2012年,深圳全市累計有110個綠色建筑建設項目,總建筑面積1265萬平方米,總投資超過700億元。涌現出建科大樓、華僑城體育中心、南海意庫、萬科城四期、龍悅居、京基100、萬科中心等一大批具有全國乃至國際影響的綠色建筑項目;其中,建科大樓、華僑城體育中心獲2011年度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一等獎。深圳市大力推行國家一、二星級和深圳市綠色建筑“雙認證(評價標識)”工作,到2012年,全市有72個項目通過國家或深圳市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總建筑面積710萬平方米;其中13個項目獲得國家三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

  二是區域化發展。深圳市初步實現了從綠色建筑向綠色城區(園區)的延伸。目前,全市已建立6個不同類型、層級的綠色城區或園區,制定并落實了相應的建設標準和評價指標。其中,光明新區為部、市共建的國家綠色建筑示范區(綠色生態城區),南方科技大學、深圳大學新校區為部、市共建的綠色生態校區,龍華二線擴展區保障性住房、桃源綠色生態新城為綠色住區,華僑城歡樂海岸正打造國家綠色旅游景區。區域試點示范還推廣到3個新區(坪山新區、大鵬新區、龍華新區)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龍崗區的坪地也正在打造國際低碳城。

  三是保障房建設綠色化。深圳市2010年率先在國內強制推行保障房按綠色建筑標準建設。2011年發布實施《深圳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11-2015)》,2012年上半年又頒布實施《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試行)》。深圳市保障房建設堅持低成本的技術路線,采用節能省地的開發模式,推行工業化的建設方式和綠色建筑技術的集成應用,以及可再生能源技術和垃圾減排技術。截至2012年底,通過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保障房項目已達28個,建筑面積約361萬平方米。

  四是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深圳是原建設部與美國能源基金會、世界環球基金組織選定的推動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試點示范城市、中國終端能源效率項目(UNDP)試點城市,還承擔了國際基金會資助的多個中國可持續發展相關項目。目前已與德國、法國、英國、荷蘭、美國、日本、澳大利亞、新加坡和香港等1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友好合作交流關系。2010年12月,國際熱帶及亞熱帶地區綠色建筑委員會聯盟在深圳成立,相關國際交流合作進一步深化。

  自2005年以來,深圳市每年以市政府名義積極組團參加北京國際智能、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大會暨新技術與產品博覽會。

  實行建筑節能“一票否決”

  深圳建立“五大機制”助推綠色建筑發展

  深圳注重頂層設計,不斷完善相關法規和制度建設,已建立并形成支持建筑領域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五大機制”和“六大政策”,有力推動了全市綠色建筑發展。

  據介紹,進入“十二五”后,深圳在“十一五”率先推出國內首部建筑節能地方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建筑節能條例》、建筑節材地方法規《深圳市建筑廢棄物減排與利用條例》等一系列相關法規政策的基礎上,又推出一系列新的法規政策措施,主要有:發布實施推進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預拌混凝土與預拌砂漿、建設科技等四個專項規劃,一個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廢棄物減排與利用工作的通知》,一項政府規章即即將出臺的《深圳市綠色建筑促進辦法》,一項市政府部門規范文件即《深圳市建筑節能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等,已建立并形成支持建筑領域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五大機制”和“六大政策”。

  市住房和建設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五大機制”主要包括:第一,決策機制,即市政府建立并不斷完善推行建筑節能發展綠色建筑聯席會議制度;第二,實施機制,即市政府“大部制”改革后新組建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的工作組織機制,主要包括設立節能科技專門機構,強化深圳市建設科技促進中心工作職能,及成立科技委及相關專家咨詢委員會等;第三,約束機制,如從2010年起,即要求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一律按照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和使用綠色再生建材產品;第四,監管機制,如對在建項目實行施工圖設計文件節能抽查和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對投入使用的建筑進行在線能耗監測等;第五,考核機制,即市政府將發展綠色建筑和推進建筑節能減排情況列為綜合考核指標,納入績效評估與管理指標體系,這一要求在即將出臺的《深圳市綠色建筑促進辦法》中有專門條款予以規定。

  “六大政策”包括:第一,市場準入政策,實行建筑節能“一票否決”制,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必須符合節能標準;第二,技術強制政策,從強制要求12層及以下居住建筑必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到將強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范圍,擴大到了有熱水需求的所有新建建筑;第三,土地優惠政策,對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實行“零地價”的優惠政策,象征性地收取每年1元錢的土地租用費,促進深圳市的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第四,資金扶持政策,包括申報國家示范獲得中央財政資金及市政府配套資金,以及市政府設立專門的建筑節能發展資金等;第五,招標投標政策,如對于擅長綠色建筑設計、施工、咨詢的設計咨詢單位、承包商、地產商,以及太陽能設備、綠色再生建材供應商予以招標投標、貨物采購的優先權;第六,激勵引導政策,如發布實施各類項目、區域試點示范,實行綠色建筑免費認證等。

  同時,深圳以本地適宜為原則,建立并完善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標準規范體系。目前,已頒布實施《深圳市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實施細則》、《深圳市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實施細則》、《深圳市綠色建筑評價規范》、《深圳市建筑節能工程施工驗收規范》、《深圳市建筑廢棄物減排技術規范》、《深圳市建筑能耗定額標準》等6部標準規范,正在組織編制《深圳市綠色建筑設計規范》等20部標準規范。

  深圳加快推進綠色建筑規?;l展

  五年基本建成“綠色建筑之都”

  201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年,也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前啟后的關鍵年。市住房和建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新的一年,該局將牢固樹立“深圳質量”理念、增創綠色低碳新優勢,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進深圳綠色建筑發展。計劃用五年左右的時間,將深圳基本建成“綠色建筑之都”;用十年左右時間,將深圳建成高水平的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綠色城市。

  據介紹,今年深圳將加速推進綠色建筑規?;l展,頒布實施政府規章《深圳市綠色建筑促進辦法》,所有新建建筑項目率先推行按綠色建筑標準建設。

  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資金補貼及標準、免費認證、容積率獎勵、貸款貼息、扶持合同能源管理、政府采購、創新獎勵政策,形成發展綠色建筑的更為系統的激勵政策,并以經濟激勵為重點。同時結合國家相關政策及方向,研究落實激勵、獎勵政策的具體實施工作。

  全面推行建筑廢棄物減排與綜合利用?!笆濉逼陂g,建筑廢棄物資源化率要達到60%。在全市的建筑工地,包括城市更新項目,要大力推廣南科大經驗,力爭實現建筑廢棄物“零排放”。研究推行建筑廢棄物排放收費制度,將大幅提高收費標準。

  加大國家試點示范城市及示范區域建設力度。深化推進五個國家城市試點示范,即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程建設標準化綜合實施、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等五大專項領域的示范試點城市建設,確保試點示范任務全面完成。

  深化推進若干區域的綠色建設示范,即光明新區綠色城區、南科大和深大新校區綠色校園試點、深職院節約型校園建設,并將區域試點推廣、擴散到所有新區、前海深港合作區和龍崗坪地國際低碳城,坪山新區還要同步開展作為創建國家智慧城市第一批試點城區的建設。

  建立完善相關科技創新和技術標準支撐體系。出臺并實施更嚴格的建筑節能標準,推進更低能耗建筑的發展;在深圳市范圍內全面推廣綠色建筑全過程、各領域的專項自主創新和集成創新技術;加快編制實施綠色建筑、智慧建筑、建筑工業化、建設科技創新等各方面的相關技術標準等。

  此外,深圳還將全面開展綠色物業管理項目的試點工作,組織開展建筑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探索通過建立市場交易機制,進一步推動全市的節能減排和綠色發展。

  五大領域同步推進綠色建筑發展

  深圳保障房率先示范推廣住宅工業化

  在建設實踐中,深圳從五大領域同步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取得明顯成效。

  新建建筑百分之百執行節能標準

  深圳市建立了涵蓋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驗收等環節的建筑節能全過程、全方位監管閉合機制,實行建筑節能“一票否決”制。建筑節能施工圖設計抽查文件抽查一次合格率達68.3%,經整改后合格率達到100%。全面開展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工作,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求進行能效測評。建筑節能信息公示制度全面推廣。

  不斷強化建筑節能監督管理

  深圳加強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建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建立的大型公建能耗監測平臺及建筑能耗數據中心,實現了對500棟大型公建的在線能耗監測,750棟大型公建的能源審計和120棟大型公建的能效公示。堅持開展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執行情況大檢查,2012年檢查結果顯示,大多數公共建筑的物業管理單位能夠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并建立相關的中央空調系統管理制度。每年開展能耗統計工作,編制《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報告》,2012年完成了18458棟居住建筑及470棟大型公建的能耗統計。

  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據統計,目前全市已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177個,涉及建筑面積622萬平方米,全部為公建、商業建筑,其中包括29個大運會場館綠色節能改造項目,以及招商地產三洋廠房等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綠色改造示范項目。

  2012年,以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建設為契機,深圳全面啟動存量建筑的節能改造。根據重點城市的建設任務,深圳將在兩年內完成40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深圳市已出臺具體實施文件《深圳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及《深圳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建設工作指引》,并正在落實節能改造項目、能效測評機構、節能服務機構和技術標準體系建設等工作,力爭保質保量完成節能改造重點城市建設任務。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取得突破

  深圳加快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國家下達深圳的太陽能熱水建設項目任務量為600萬平方米建筑應用面積。目前,任務已基本完成,正在組織實施運行效果能效測評及撥付補助資金。開展太陽能示范項目建設,目前共有23個國家級太陽能示范項目,其中11個已竣工驗收。
 
  同時,還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體系建設,開展可再生能源資源評估、太陽能產業和建筑應用現狀調研等,編制《太陽能熱水與建筑一體化設計標準》、《太陽能熱水系統運營維護技術規程》、《太陽能光電與建筑一體化設計標準》等技術標準,發布“太陽能熱水系統部品(部件)推薦目錄”等。

  發展綠色建材和推進建筑工業化

  推廣綠色建材使用。建筑工地嚴格禁止使用袋裝水泥、現場攪拌混凝土,全面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目前,深圳市預拌混凝土年供應量為2400萬立方米,預拌砂漿(含濕拌砂漿和干混砂漿)年供應量超過200萬噸。

  開展建筑廢棄物減排與利用。目前已建成4個較大規模的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建筑廢棄物處理能力430萬噸/年,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35%。正在新建部九窩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已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引入項目運營單位。已有14個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率先使用綠色再生建材產品,在南方科技大學校區建設現場實現建筑廢棄物“零排放”。

  以保障房建設為突破口,深入開展建筑工業化示范推廣。龍悅居三期保障性住房項目大面積應用工業化技術建造,總建筑面積21.5萬平方米。結構采用內澆外掛體系,外墻、樓梯、室外走廊采用工業化PC構件,通過工業化建造方式,工期比使用常規技術縮短6個月,建筑垃圾減少80%,材料損耗減少60%。

  《深圳市綠色建筑促進辦法》即將出臺

  在國內率先探索全面促進綠色建筑發展立法

  《深圳市綠色建筑促進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制定完成,正報請市政府批準,將于近期正式發布實施?!掇k法》明確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納入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范圍,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深圳成為在國內率先探索全面促進綠色建筑發展立法的城市。

  今年市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新開工建設項目率先全面推行綠色建筑標準”,《辦法》明確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納入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范圍,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據悉,新建建筑推行綠色建筑標準的時間一般確定在新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環節。為積極高效推進此項政策的實施,市建設主管部門還將會同市發展改革、規劃國土等相關職能部門聯合發文,對過渡期項目在政策上做出安排。市政府要求全市政府投資的新開工建設項目必須帶頭率先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根據市政府的立法要求,《辦法》主要從三大方面提出了全面發展綠色建筑的促進措施:

  一是提出了全面發展綠色建筑的強制性促進措施,全市所有新建民用建筑納入綠色建筑促進范圍并要求達到最低等級標準要求。

  二是提出了全面發展綠色建筑的指引性促進措施。主要是:一方面,建立了部門間全面協作機制和建設各方主體分工負責機制,嚴格明確建設全過程各關鍵環節的綠色要求和綠色監管指引;另一方面,還專設一章列舉和原則規定了發展綠色建筑的重點專項技術措施。

  三是提出了全面發展綠色建筑的激勵性促進措施,如財政全額資助國家三星級綠色建筑的評價標識,以及對國家、深圳雙評價標識的高星級綠色建筑實行國家、地方雙補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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