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和省、市有關行政執法工作要求,加快推進市區“禁現”力度,鎮江市散辦及早謀劃,對2013年度行政執法工作做了具體安排。一是加強執法知識學習,提升執法水平。全體執法人員積極參加省、市相關部門組織的集中學習和考試;利用每周的集中學習時間,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政府文件,研究執法事務;利用月度辦公例會檢查布置行政執法工作。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學習先進地區和單位的執法經驗。二是認真履行職責,提高執法效率。執法工作要堅持執法常態化,力爭市區的建設工程項目全覆蓋,每個項目至少巡查三次,對重點項目要增加執法頻次;在執法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要相互配合,分工協作,檢查要認真仔細,程序要符合流程,記錄要準確無誤;及時整理完善文本以及電子執法檔案;進一步改善工作作風,堅持文明執法,審慎處罰;對部分建設項目存在光簽合同不進場,光豎罐子不打料,假預拌真現拌的違法現象要堅決遏制,責令其整改;重點查處使用袋裝水泥和現場攪拌砂漿的行為,對情節嚴重且不予改正的,堅決予以處罰。三是組織和參加聯合執法,共同推進發散工作。參加住建部門每個季度組織的聯合執法大檢查活動;指導轄市區散辦做好行政執法工作,不定期與轄市區聯合執法檢查,特別是計劃創建省級發散示范鎮的地區的執法檢查;積極爭取參與城管、環保等部門的執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