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經濟的快速發展,一邊是不斷增長的各種垃圾,或埋或燒已陷入“兩難”。在應對日趨嚴峻的“垃圾圍城”方面,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由于能夠抑制、減少污染物質的產生和排放受到國內外的廣泛采用。
中國環科院固體廢物研究所所長王琪日前在“第六屆固廢戰略論壇”上就國內外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的發展現狀和特點做了介紹。
工業廢渣協同處置技術廣泛使用
談及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特點,王琪解釋,水泥窯處置技術能夠抑制、減少污染物質的產生與排放,這是因為水泥窯溫度高,停留時間長,有機廢物分解徹底,水泥窯內呈堿性氣氛,二氧化硫、氯化氫等酸性氣體及二惡英得到有效控制,而且焚燒有機廢物不會對水泥窯的氫氧化物的生成產生影響。
另一大優勢是該技術的適用范圍較廣。可以處置有機廢物和無機廢物,熱容量大,受廢物特性影響小,沒有殘渣,沒有后續處理的問題,重金屬可以得到在一定程度的固化。
“在我國,一般工業廢渣的協同處置已普遍應用。”王琪表示,其資源化的主要方式是生產建材。2011年水泥混合材所利用的工業固體廢物量約為8.1億噸,占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總產生量的1/4以上。
但是,燃料替代率低、處理危險廢物和城市廢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泥等)的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還剛剛起步。
目前只有個別水泥廠開展了連續性和具有一定規模的危險廢物協同處置業務。也有少數水泥廠開展了間斷的、小規模的或單一廢物協同處置業務,或僅開展了協同處置試驗(生活垃圾、污水污泥)。協同處置
“協同處置技術在應急處置各種事故產生廢物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如收繳的違禁化學品,不合格產品,污染土壤等方面。”王琪補充道。
雖然只是個開始,但為了促進協同處置危險廢物技術健康有序地發展,針對水泥窯處置危險廢物的法規、標準,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已刻不容緩。多位專家呼吁,應提出中國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置和利用的總體技術路線,制定相應的稅收政策、收費標準、產品質量標準、環境標準和許可制度,鼓勵水泥企業積極參與危險廢物處置和利用,保證該項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歐盟已建立完善體系
數據統計顯示,我國2011年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達到32.28億噸,危險廢物產生量達3431萬噸。產生量最大的工業固體廢物是采掘尾礦達27.45%,煤矸石15.77%,粉煤灰14.44%,鋼渣達1.80%。
其處理方式多以綜合利用為主,主要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中,冶煉廢渣達91.5%,粉煤灰達73.5%,鍋爐渣為91.3%,煤矸石為78.0%,采掘尾礦為26.2%。
面對越積越多的固體廢棄物,其科學的處理方式的探究變得愈發迫切。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相對來說被認為是目前處理固體廢棄物的有效方法。
即把工業固體廢物放在水泥窯中焚燒,水泥生產過程既用做固體廢物焚燒,又進行水泥熟料燒成,同時焚燒灰又可以做水泥原料。
由于固體廢物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減小了固廢引起的環境負荷,使廢物資源化的同時,為水泥工業提供了能源和資源,在經濟和環保方面顯示出巨大優勢,在國內外得到了一致認可,并在發達國家廢物處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據王琪介紹,歐美已經建立起完善的水泥窯協同處置環境管理體系。歐盟分別頒布實施了《關于廢物焚燒的指令》(2000/76/EC)和《關于工業排放的指令》(2010/75/EU),規定了專用焚燒爐和水泥窯焚燒或共燒固體廢物的技術和管理要求,包括廢物的接收要求,設施運行條件、污染排放限值、監測要求等。
美國EPA制定頒布了《危險廢物燃燒處置空氣污染物排放國家標準(CFRTitle40Part63SubpartEEE)》,規定了危險廢物專用焚燒和水泥窯等工業窯爐協同處置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協同處置技術潛力巨大
在我國,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已得到了國家政策的有效支持。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環保部聯合發布的《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指南(建城[2010]61號)》列入了“水泥窯協同處置”,提出“經過分類的生活垃圾,可作為替代燃料進入城市附近大型水泥廠的新型干法水泥窯處理”。
由發改委、住建部、環保部編制,國務院發布的《“十二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鼓勵積極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理等技術的試點示范。
發改委發布的《“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11〕2919號)》提出“鼓勵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鼓勵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泥”。
由發改委發布《“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11〕2919號)》提出,“鼓勵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鼓勵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泥”。
發改委、環保部、科技部、工信部聯合發布的《國家鼓勵的循環經濟技術、工藝和設備名錄(第一批)(公告2012年12號)》將其列入推廣技術,即“生活垃圾預處理及水泥窯協同處理技術”。
從國家發布政策的力度上可以看出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的推廣已是大勢所趨。按照2012年前11個月的產量估算,全國水泥產量20.3億噸,相應就具有利用、銷納等量各類固體廢物的能力。
“水泥行業是耗煤大戶,年消耗煤炭約2億噸,如果其中50%由固體廢物作為替代燃料,則可以處理利用1億噸包括危險廢物在內的有機廢物。”王琪算了一筆賬。
根據《“十二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2015年新增城市生活垃圾能力85萬噸(每日),而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需求約為4萬噸(每日),需要新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達2.2萬(每日),增加處理量達660萬噸(每年)。由此可見,我國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發展潛力巨大。
中國環科院固體廢物研究所所長王琪日前在“第六屆固廢戰略論壇”上就國內外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的發展現狀和特點做了介紹。
工業廢渣協同處置技術廣泛使用
談及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特點,王琪解釋,水泥窯處置技術能夠抑制、減少污染物質的產生與排放,這是因為水泥窯溫度高,停留時間長,有機廢物分解徹底,水泥窯內呈堿性氣氛,二氧化硫、氯化氫等酸性氣體及二惡英得到有效控制,而且焚燒有機廢物不會對水泥窯的氫氧化物的生成產生影響。
另一大優勢是該技術的適用范圍較廣。可以處置有機廢物和無機廢物,熱容量大,受廢物特性影響小,沒有殘渣,沒有后續處理的問題,重金屬可以得到在一定程度的固化。
“在我國,一般工業廢渣的協同處置已普遍應用。”王琪表示,其資源化的主要方式是生產建材。2011年水泥混合材所利用的工業固體廢物量約為8.1億噸,占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總產生量的1/4以上。
但是,燃料替代率低、處理危險廢物和城市廢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泥等)的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還剛剛起步。
目前只有個別水泥廠開展了連續性和具有一定規模的危險廢物協同處置業務。也有少數水泥廠開展了間斷的、小規模的或單一廢物協同處置業務,或僅開展了協同處置試驗(生活垃圾、污水污泥)。協同處置
“協同處置技術在應急處置各種事故產生廢物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如收繳的違禁化學品,不合格產品,污染土壤等方面。”王琪補充道。
雖然只是個開始,但為了促進協同處置危險廢物技術健康有序地發展,針對水泥窯處置危險廢物的法規、標準,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已刻不容緩。多位專家呼吁,應提出中國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置和利用的總體技術路線,制定相應的稅收政策、收費標準、產品質量標準、環境標準和許可制度,鼓勵水泥企業積極參與危險廢物處置和利用,保證該項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歐盟已建立完善體系
數據統計顯示,我國2011年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達到32.28億噸,危險廢物產生量達3431萬噸。產生量最大的工業固體廢物是采掘尾礦達27.45%,煤矸石15.77%,粉煤灰14.44%,鋼渣達1.80%。
其處理方式多以綜合利用為主,主要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中,冶煉廢渣達91.5%,粉煤灰達73.5%,鍋爐渣為91.3%,煤矸石為78.0%,采掘尾礦為26.2%。
面對越積越多的固體廢棄物,其科學的處理方式的探究變得愈發迫切。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相對來說被認為是目前處理固體廢棄物的有效方法。
即把工業固體廢物放在水泥窯中焚燒,水泥生產過程既用做固體廢物焚燒,又進行水泥熟料燒成,同時焚燒灰又可以做水泥原料。
由于固體廢物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減小了固廢引起的環境負荷,使廢物資源化的同時,為水泥工業提供了能源和資源,在經濟和環保方面顯示出巨大優勢,在國內外得到了一致認可,并在發達國家廢物處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據王琪介紹,歐美已經建立起完善的水泥窯協同處置環境管理體系。歐盟分別頒布實施了《關于廢物焚燒的指令》(2000/76/EC)和《關于工業排放的指令》(2010/75/EU),規定了專用焚燒爐和水泥窯焚燒或共燒固體廢物的技術和管理要求,包括廢物的接收要求,設施運行條件、污染排放限值、監測要求等。
美國EPA制定頒布了《危險廢物燃燒處置空氣污染物排放國家標準(CFRTitle40Part63SubpartEEE)》,規定了危險廢物專用焚燒和水泥窯等工業窯爐協同處置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協同處置技術潛力巨大
在我國,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已得到了國家政策的有效支持。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環保部聯合發布的《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指南(建城[2010]61號)》列入了“水泥窯協同處置”,提出“經過分類的生活垃圾,可作為替代燃料進入城市附近大型水泥廠的新型干法水泥窯處理”。
由發改委、住建部、環保部編制,國務院發布的《“十二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鼓勵積極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理等技術的試點示范。
發改委發布的《“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11〕2919號)》提出“鼓勵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鼓勵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泥”。
由發改委發布《“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11〕2919號)》提出,“鼓勵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鼓勵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泥”。
發改委、環保部、科技部、工信部聯合發布的《國家鼓勵的循環經濟技術、工藝和設備名錄(第一批)(公告2012年12號)》將其列入推廣技術,即“生活垃圾預處理及水泥窯協同處理技術”。
從國家發布政策的力度上可以看出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的推廣已是大勢所趨。按照2012年前11個月的產量估算,全國水泥產量20.3億噸,相應就具有利用、銷納等量各類固體廢物的能力。
“水泥行業是耗煤大戶,年消耗煤炭約2億噸,如果其中50%由固體廢物作為替代燃料,則可以處理利用1億噸包括危險廢物在內的有機廢物。”王琪算了一筆賬。
根據《“十二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2015年新增城市生活垃圾能力85萬噸(每日),而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需求約為4萬噸(每日),需要新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達2.2萬(每日),增加處理量達660萬噸(每年)。由此可見,我國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發展潛力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