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義烏市建設局出臺《義烏市預拌混凝土企業動態考核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當地預拌混凝土市場秩序,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的監管,保障建設工程的質量。
《辦法》規定,義烏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企業分年度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兩部分。綜合考核成績采取百分制形式,以年度為周期計算成績,總評分為10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60%,定期考評占40%。定期考評主要內容為:企業符合現行資質等級標準情況,企業試驗室儀器配置情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在崗情況,技術人員實際操作的水平,混凝土原材料管理及配合比控制情況,混凝土出廠檢驗及交接檢驗等制度的落實情況等。
企業考核(評)成績根據該企業得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個等級。
《辦法》還規定,日常考核或定期考評不合格的,本地企業暫停其承攬本市預拌混凝土業務資格1個月,市外企業暫停其承攬本市預拌混凝土業務資格3個月;綜合考核不合格或連續兩年綜合考核基本合格的,本地企業暫停其承攬本市預拌混凝土業務資格3個月,市外企業暫停其承攬本市預拌混凝土業務資格1年。
《辦法》規定,義烏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企業分年度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兩部分。綜合考核成績采取百分制形式,以年度為周期計算成績,總評分為10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60%,定期考評占40%。定期考評主要內容為:企業符合現行資質等級標準情況,企業試驗室儀器配置情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在崗情況,技術人員實際操作的水平,混凝土原材料管理及配合比控制情況,混凝土出廠檢驗及交接檢驗等制度的落實情況等。
企業考核(評)成績根據該企業得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個等級。
《辦法》還規定,日常考核或定期考評不合格的,本地企業暫停其承攬本市預拌混凝土業務資格1個月,市外企業暫停其承攬本市預拌混凝土業務資格3個月;綜合考核不合格或連續兩年綜合考核基本合格的,本地企業暫停其承攬本市預拌混凝土業務資格3個月,市外企業暫停其承攬本市預拌混凝土業務資格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