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建質〔2008〕75號)、《江蘇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蘇建管質〔2009〕5號)和市安委會《市安委會關于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揚安〔2011〕11號)的要求,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開展考核工作。目前我市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信號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等工種的考核工作已正常開展,根據近期省有關工作會議精神,建筑焊工(電焊、氣焊、切割) 、樁機操作工、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建筑施工現場場內機動車司機、建筑起重機械安裝質量檢測工(塔式起重機)、建筑起重機械安裝質量檢測工(施工升降機)等六個工種考核工作也已開始組織實施。凡在市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動中從事上述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
二、明確合法用工關系。持有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的執業人員,應當受聘于建筑施工企業或者建筑起重機械出租單位,方可從事相應的特種作業。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切實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利,做到權利與義務的統一。
三、健全專項管理制度。各施工企業和項目部應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認真核查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對于首次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在其正式上崗前安排不少于3個月的實習操作期。實習操作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指定專人指導和監督作業。指導人員應當從取得相應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從事相關工作3年以上、無不良記錄的熟練工中選擇。實習操作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方可獨立作業。
四、履行監理安全職責。監理單位要做好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嚴格審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對無證和違章作業者應立即制止,并按職責要求履行報告制度。
五、實行押證制度。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市安監站對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實行押證制度,押證期限為該工種進場之日起至退場之日止,押證期間如因工作需要變更人員的,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手續后,予以變更。各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應在施工現場留有押證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以供備查。
六、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對于違反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的行為,市安監站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166號令)予以處罰。
附件一: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押證受理表
附件二: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押證變更申請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一: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押證受理表
施工單位(章) 編 號:
工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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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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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姓 名 |
工 種 |
操作證號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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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審核意見: 以上證件經我單位審核無誤,同意押證。 總監(簽字): 監理單位(章) 年 月 日 | |||||||
以上證件交由 揚州市建筑安全監察站 進行押證。此表由施工單位妥善保管,憑此表辦理退證手續。 經辦人: 經辦人單位: 受理科室: 受理人: 聯系電話: 安全監督部門(章) 年 月 日 | |||||||
本表一式兩份,施工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各一份
附件二: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押證變更申請表
施工單位(章) 編 號:
工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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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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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變更押證人員 | |||||||
序號 |
姓 名 |
工 種 |
操作證號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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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后押證人員 | |||||||
序號 |
姓 名 |
工 種 |
操作證號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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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審核意見: 以上證件經我單位審核無誤,同意變更。 總監(簽字): 監理單位(章) 年 月 日 | |||||||
以上變更后證件交由 揚州市建筑安全監察站 進行押證。此表由施工單位妥善保管,憑此表辦理退證手續。 經辦人: 經辦人單位: 受理科室: 受理人: 聯系電話: 安全監督部門(章) 年 月 日 | |||||||
本表一式兩份,施工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