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 鹽城市散裝水泥辦公室按照《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的要求,全力推進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工作。鹽城市散裝量、散裝率、預拌混凝土推廣量均超額完成了發展目標,并創歷史新高。
全市累計推廣散裝水泥3224萬噸,為“十五”的4.5倍,其中2010年推廣903.5萬噸,居全省第四,為2005年的4倍,比2009年增加162.6萬噸,增長21.8%;全市平均散裝率達63%。江蘇磊達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蘇八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成為全市散裝水泥生產供應的標兵企業。
鹽城市區、各縣(市)城區及重點鄉鎮實現了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全市累計推廣預拌混凝土1925萬立方米,為“十五”及以前總和的23倍,其中2010年推廣766.8萬立方米,居全省第七,鹽城市同力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業成為全市優秀散裝水泥用戶和優秀混凝土生產企業的代表。
2010年,建湖、響水和濱海縣通過省經信委和住建廳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達標縣”驗收,從而實現了鹽城市省級“禁現”“達標縣(市)”的“滿堂紅”,標志著我市市、縣城區和主要鄉鎮已實現了混凝土的禁止現場攪拌。預拌砂漿工作穩步推進,進入全省先進行列,并探索了具有鹽城特色的發展模式。2009年底,鹽城申興實業有限公司成為蘇北首家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到2010年底,全市已建成投產預拌砂漿生產企業2家,年設計生產能力達60萬噸,鹽城市區實際推廣應用預拌砂漿3萬噸,推廣量僅次于南京、常州和蘇州,居全省第四、蘇中蘇北八市第一。
“十一五”期間,因推廣使用散裝水泥,節約資源、能源折合標準煤71.7萬噸,創綜合經濟效益16億元,減少水泥損失145萬噸,降低粉塵排放155.7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95.7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0.6萬噸;因生產使用預拌混凝土,利用粉煤灰113萬噸,利用其他工業尾礦近33.5萬噸,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節能減排工作作出了較大貢獻。2010年,市區(不含鹽都區)向建設單位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預收款895萬元,向水泥生產企業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31.6萬元。在市建設局召開的2010年總結大會上,該辦被表彰為局系統2009年度目標任務績效考核先進單位,榮獲“行業管理職能履行獎”和“科技進步工作創新獎”,被省主管部門表彰為2009年度工作先進單位。
全市累計推廣散裝水泥3224萬噸,為“十五”的4.5倍,其中2010年推廣903.5萬噸,居全省第四,為2005年的4倍,比2009年增加162.6萬噸,增長21.8%;全市平均散裝率達63%。江蘇磊達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蘇八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成為全市散裝水泥生產供應的標兵企業。
鹽城市區、各縣(市)城區及重點鄉鎮實現了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全市累計推廣預拌混凝土1925萬立方米,為“十五”及以前總和的23倍,其中2010年推廣766.8萬立方米,居全省第七,鹽城市同力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業成為全市優秀散裝水泥用戶和優秀混凝土生產企業的代表。
2010年,建湖、響水和濱海縣通過省經信委和住建廳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達標縣”驗收,從而實現了鹽城市省級“禁現”“達標縣(市)”的“滿堂紅”,標志著我市市、縣城區和主要鄉鎮已實現了混凝土的禁止現場攪拌。預拌砂漿工作穩步推進,進入全省先進行列,并探索了具有鹽城特色的發展模式。2009年底,鹽城申興實業有限公司成為蘇北首家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到2010年底,全市已建成投產預拌砂漿生產企業2家,年設計生產能力達60萬噸,鹽城市區實際推廣應用預拌砂漿3萬噸,推廣量僅次于南京、常州和蘇州,居全省第四、蘇中蘇北八市第一。
“十一五”期間,因推廣使用散裝水泥,節約資源、能源折合標準煤71.7萬噸,創綜合經濟效益16億元,減少水泥損失145萬噸,降低粉塵排放155.7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95.7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0.6萬噸;因生產使用預拌混凝土,利用粉煤灰113萬噸,利用其他工業尾礦近33.5萬噸,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節能減排工作作出了較大貢獻。2010年,市區(不含鹽都區)向建設單位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預收款895萬元,向水泥生產企業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31.6萬元。在市建設局召開的2010年總結大會上,該辦被表彰為局系統2009年度目標任務績效考核先進單位,榮獲“行業管理職能履行獎”和“科技進步工作創新獎”,被省主管部門表彰為2009年度工作先進單位。